不过这种人到了军队里都是麻烦,万一出了什么事还会被上级责怪。
所以士兵还不趁年轻人开口,就说道,“嘿,毛头小子,回去吧,这是战争,不是过家家。”
年轻人没有说话,径直走到报名的桌子前。“参军。”
“嘿,你没有听见我说话吗”士兵也是在战火中洗礼出来的,早就养成了一点就着的暴脾气。
“你这种娇滴滴的贵族,还是回去找妈妈吧,可别被炮火吓哭了。”
一边的几个士兵哄堂大笑,年轻人看着他们笑的没完没了,突然站起来,拔出佩剑,他出剑的速度极快,快的几乎没有人看清他是怎么做到的,只是结束的时候,他的剑已经指在了那个士兵的鼻尖,剑身上还挂着一张用来登记的的纸。
“我说,我要参军。”年轻人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懂了吗”
旁边几个士兵反应过来后勃然大怒全都拔出剑,对着年轻人。
“草,这臭小子是来砸场子的。”
“给他点儿颜色看看。”
“对让他知道我们圣军不是吃素的”
眼看他们就要打起来,突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嘿,就是你小子想要参军”
吉尔斯顺着来源望去,是一个长得极美的女人,眉眼间却又多了一点英气,她穿着铠甲,一头金色的头发全部挽进了头盔里,腰间别着佩剑,说不尽的潇洒。
很漂亮,但没有自己的小天使好看。吉尔斯心想。
没错小天使是他私下为江小鱼取的外号。
她对着吉尔斯大方的一笑,“你羞辱了我的士兵,我必须要为他们出头,但如果你能打败我,我就让你加入我们,可如果你失败了,就哪儿来的滚哪儿去行吗”
她认定吉尔斯只是一个徒有其表的绣花枕头,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
吉尔斯没有回答,只是把一只手背在身后,“拔剑吧,你是个女人,我让你一只手。”
贞德轻笑一声,猛地拔出剑向吉尔斯劈过去,“呵,狂妄的小子,我会让你为你的狂妄付出代价。”
两人都是高手,一瞬间就过了几招,外人基本都看不清过程,贞德是个女人,虽然力气不如吉尔斯,但吉尔斯又只有一只手,所以一时间还真难辨高下,可时间一久,贞德身为女人的缺点就体现出来了,她没有体力了,吉尔斯感觉贞德接剑的力道越来越轻,终于“叮”的一声,贞德手中的剑被振飞十余米远,落在了地上。
“我输了,”贞德耸耸肩,走过去拍拍吉尔斯德肩膀,“欢迎你加入我们。”
“你很强,我们需要你这样的勇士。”
“你也是。”吉尔斯夸了贞德一句,他不该小瞧女人,如果不是贞德体力不支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赢她。
“圣女大人”旁边的士兵还想再劝几句。
吉尔斯打断了他,“如果你担心我的身份会带来麻烦,不用担心了。”
“我只是个被家族遗弃之人罢了。”
1428年,奥尔良围攻战胜利,士兵们燃起篝火,一起庆祝战争的胜利。
年轻的男男女女们载歌载舞,烤肉美酒,尽情享受劫后余生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