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正业冷哼一声,看向乐景的双眸锐利逼人,“这是不是都是你计划好的。”明明是疑问,却用陈述的语气。
乐景惶惑:“您在说什么?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乐正业锐利的目光如刀般对上少年疑惑的双眸:“王强在公交车上持刀抢劫你这件事,你在中间做了什么手脚?”这听起来是个滑稽的问题。明明乐景才是那个被抢劫受伤的受害人,可是乐正业却把他这个受害人当做犯人审问。
这般笃定的语气。
这般正义凛然的面容。
真让人不爽到想要毁掉啊。
少年的眼中慢慢凝聚起水雾,他受伤得看着乐正业,又重新低下了头,肩膀不停地抖动,哽咽着质问道:“爸爸,你怎么可以说这种话?!难道王强抢劫我,反而是我的错吗?你这样血口喷人算什么警察!”
乐景没有抬头,但是他可以察觉乐正业冰冷评估的眼神。他从未小看过从警18年的乐正业,所以这次的事他自认做的滴水不漏,哪怕是fbi来调查这件事,也只会查出王强持刀伤人抢劫的犯罪事实。
因为这就是真相。王强毫无疑问犯下了这样的罪行。
要说乐景在中间做了什么,不过是推波助澜罢了。
他被王强勒索不是一次两次了。明明是只要搬出乐正业的警察身份就能轻易解决的事,他不仅没有这么做,反而还有意无意地纵容这种事的发生。
他在等。
仅是校园内青少年间“小打小闹”的勒索行为,在警察眼里可能还无法上升到“抢劫”这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他需要一个契机。
于是在一次又一次地得逞后,王强的胆子和胃口都成功得被他养了起来。
有道是天要使人灭亡,必要使其疯狂。在乐景从王强腰间发现弹簧刀后,在王强过了十八岁生日后,他就知道差不多是时候收网了。
然后在敲诈勒索乐景方面向来无往不利的王强在某一天惊讶地发现,乐景这个众所皆知懦弱无能的软蛋竟然选择了反抗,竟然倔强得拒绝给他“上供”,王强会有多么愤怒就可想而知了。
在连续三天没有从乐景手里要走一分钱后,乐景知道王强的愤怒已经到达了顶峰了。所以周六那天,他来到王强经常出没的网吧附近,在确认王强携带了弹簧刀后,他特意让王强看到了他,然后为了躲避王强的追赶,慌不成路间跑上了公交车。
事情到这里,如果王强没有跟着他上公交车,那么乐景后续的盘算也不会实现,王强也不会以抢劫罪入刑,被判至少十年的有期徒刑。
在王强踏上公交车的那一刻,乐景已经看到了结局。对此他没有获得一点成就感,相反,他甚至无聊到想要打哈欠。
太简单了。
王强这个人,愚蠢,浅薄,暴烈,贪婪,短视,鲁莽。他的行为模式太容易被看穿了,所以也格外让人提不起兴致。
在这一系列事情中,王强哪怕退缩过一次,乐景说不定都会被他难得的冷静和清醒勾起兴致,从而放他一马,只让他坐三年牢——《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可是王强踏上了公交车。
所以他的结局已经注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还有后半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