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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民国之写文(6)
    收到过稿通知的那一天,正好是乐景在李廷方家待的第二十二天。

    虽然对自己的文章很有自信,但是在看到稿费回执单时,乐景情不自禁还是松了口气。

    有了这十五元,这天大地大,哪里他去不得?奉天市还是太小了。

    “哥哥!这是编辑给你的回信吗?里面说了什么?”李淑然期待地探头看去,却沮丧地发现自己几乎一个字都看不懂。

    “我的稿件通过了,赵编辑说明天就可以刊登,每天三千字,五天登完。”乐景扬了扬稿费回执单,笑着说:“这是编辑寄给我的,只要拿着这个去邮局,就能领到十五元稿费。”

    十五元?!

    李淑然也算是个大家闺秀,可是这十五元对于她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她在府里虽然不愁吃用,但是王氏也不会给她钱财傍身——至于传说中亲妈的陪嫁,她自懂事以来就没见过。

    李淑然知道,府里的太太身边最得宠的丫鬟,月钱也才四元罢了。可是如今哥哥不过写了一篇文章,就能挣得十五元!

    她忍不住用敬畏的目光看向那张薄薄的纸,喃喃说道:“父亲要是知道哥哥你这么优秀,一定会后悔那样对哥哥你的……”

    乐景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他并不关心李廷业的想法,不过既然李淑然现在提及了,正好可以说起那件乐景已经思考许久的事了。

    乐景弯下腰,平视着李淑然的双眼,“淑然,我们离开奉天市去北平吧?到时候哥哥可以写稿挣钱,你也能去念专门的女子学校。”

    李淑然呆住了。

    她之前虽然已经猜到哥哥会脱离李家,自立门户,但是她完全没想到哥哥竟然想要离开奉天,去北平!北平那可是皇帝住的地方,距离奉天很远很远,他们在那里也没有亲朋好友,如果遇到坏人怎么办?

    李淑然怯了,然而对上大哥温柔和熙的目光,她却说不出一句拒绝的话。最后,她收起满心忧虑,含笑点了点头,“哥哥去哪里,我就跟到哪里。”

    她即便不识字也是知道的,哥哥是男子,男子和女子本就不同,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出去闯一闯,拼出一番事业来。如果母亲还在的话,一定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她不能成为哥哥的负累,身为妹妹,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支持哥哥的一切决定。

    而且……

    想起那张代表十五元的稿费回执单,李淑然心中一热。

    而且……以哥哥的才干,说不定、呸,是肯定能在北平做出一番事业的!

    乐景看着笑的一脸若无其事的李淑然,沉默几秒,最终还是拍了拍她的肩膀,也笑了。

    如此赤子之心,没有人不喜欢。

    有个妹妹感觉倒也不坏

    ……

    有了稿费回执单,并不意味着乐景就一定能领到稿费,因为他现在还少了最重要的一件东西——身份户籍。

    虽然在民国很多人可能一辈子都用不到身份户籍,但是乐景要想去邮局领稿费,还是需要身份户籍的。李景然的身份户籍当然在李家放着,所以说乐景现在其是一个“黑户”。不过这并不是什么难以解决的事情,乐景可以找人代领,而人选他也选好了,就是他的小厮。

    摸着小厮带回来的亮澄澄的十五枚银元,听着银元清脆的响声,乐景心情大好。如此他便能正式向李廷方提出辞行了。

    ※

    “景然给那《奉天杂闻》的投稿过了?”李廷方刚回来,就从管家那里听来了这个好消息。

    “对,得福说稿费足足十五元呢。”管家也很高兴,因为有了钱李景然就可以离开这里了。老爷收容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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