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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侠客行(加更)
说的不是肺腑之言。裴矩点点头,叹道:“王祭酒果然风光霁月。”

    考棚中,余宁皱起眉头,把玩着手中的毛笔。

    “没想到,仅仅是一次乡试,就已经给我造成这么大的压力。这首《晓日》在前世已经算是很好的诗了,没想到,竟然连鸣州都未成。刚才察觉到另外一个方向的才气,只怕已达到鸣州,若是重写的话,其他的好诗倒也不是没有,但要么不是七绝,要么不押五韵,因此也只能这样了。现在第一首诗已经输了一筹,那么第二首诗,我无论如何都要拿出一首最好的诗出来。”

    “侠。”

    “无韵部要求,五言、七言、绝句、律诗、词皆可。”

    那么究竟什么是侠?在余宁前世,任侠仗义,除暴安良,扶危济困的是侠。往大了说,像是郭靖这样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也是侠。

    而在这个世界,如郭解一样,彪悍残忍,武断乡曲,好巧杀人,作威福,结私交,以立强于世的是侠。但像孙老头一样,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承诺,言必行,行必果,己诺必诚,不爱其躯的也是侠。

    想起孙老头的那个故事,余宁微微沉默,重新开始研墨。

    研完墨后,闭上眼睛,脑海里搜索着相关的诗词,之前余宁曾经看过这个世界的历史,信陵君和侯赢是存在的,不过朱亥却是出生在百来年前,死在了秦琼的手里。因此,这里必须改。

    余宁摊开了宣纸,将毛笔浸入墨汁当中,在纸上唰唰唰的写了起来。

    “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对仗极其工整,仅仅第一句,宣纸上的才气已焕发出来。

    江南贡院里的百来株古树无风自动,发出了沙沙的响声。

    余宁感觉体内的才气也在沸腾、呼应,深吸了一口气,从容不迫的继续挥毫。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随着‘名’字画上句号,这半首诗上,才气已经陡然窜起四寸有余,

    “嗯?”

    明理楼上的几个主考官齐刷刷的把眼神看过来,才气四寸,这是诗词境界远超三境鸣州的迹象。

    西面的考棚内,唐伯虎的诗正做到一半,察觉到那边的才气,手抖了抖,在纸上划出了一道墨痕,吐出一口气,干脆将宣纸揉成一团,丢到了一边。

    考棚内外的气氛忽然变得有些古怪,倒是有不少考生留意到了这边的异状,把眼睛看过来,余宁沉了沉眼眸,毛笔在砚台内蘸了蘸,继续挥毫……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专诸,持觞劝侯赢。”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才气已达六寸有余,六寸便已到了镇国的境界了,在这个混乱的世界,专诸取代了朱亥的位置,是当时信陵君麾下的门客,亦是历史上有名的任侠之辈。仅仅四句诗,已把一股冲天的豪气显露无疑,而且在平仄方面亦是无可挑剔。

    贡院中,那尊放置了几百年的古钟又一次无风自鸣,发出了浑厚的敲钟声。这是几百年前的儒家亚圣董仲舒亲手放置的古钟,古钟通灵,一旦有足以传颂后世的诗文佳作问世,便会无风自鸣,数百年来,只有不到二十次。

    “唰唰唰。”

    余宁只觉得一股温暖的气流从天而降,直入眉心深处,全身的才气流动似乎又加快了不少,但他恍若未闻,专心写下这首诗的最后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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