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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第章
    “你最可爱。”

    我说是来不及思索。

    但思索之后, 还是这样说。

    ——这首诗, 林谙以前抄过不止一遍。

    如果要证据的话, 现在还能从她堆在家里书桌下方的那叠日记本里翻到。

    因为林谙从小就有记日记的习惯, 从日常琐事到好词好句, 随便什么都往上写, 记到今天,一本一本叠加起来也有几十本了。

    而这句普希金的情诗,大概是在从左往右数的第十二到十五本之中。

    她十一二岁的时候抄的, 抄了很多很多遍。

    十一二岁的时候,林谙还是个文艺少女。

    那个时候她的座位正好在最后一排的窗边,窗外对着一列银杏树,每当秋风拂过,扇形的叶子就会洋洋洒洒落下来, 光影美好的犹如纯爱电影的特写。

    她就捧着本诗集, 坐在窗边,假装自己是日漫电影里的那种小清新女主角。

    十一二岁,其实是多么幼小的年纪呀。才上小学六年级,周围的女孩子都还沉迷于折千纸鹤、编手绳的活动,懵懂又新奇地传着“黄小斌一定和许丽丽好了”的狗血八卦。

    但过分早熟的林谙,已经开始感伤张爱玲和徐志摩的爱情, 在本子上做作地抄着朱砂痣和蚊子血的爱情经典名言。

    她孤离又清冷,敏感又脆弱。

    和周围的人仿佛处在两个世界。

    后来高中毕业的时候,有一个跟林谙同了十二年学的姑娘在毕业酒会上喝醉了,举着酒杯对她说, 林谙你知道吗,你是我人生路上的引领者。

    这个词用的太大,把林谙吓的一怔。

    她说从小学的时候开始,林谙身上那种与周围世界都不一样的神秘和轻愁,就让她觉得异常着迷和向往。

    她一度很想成为这样的女人,所以特意去看那些林谙看的书,模仿着她在纸上摘抄各种文艺句子,学她一样变得安静又深沉,仿佛自己就是张爱玲附体。

    于是好多年过去,当年那位女同学已经成为了很有名的专栏作家,出版无数爱情书籍,开一场签售会能把图书馆两楼都占满。

    而身为引领她的潮流先锋林谙,既没有文学天赋,做事情也是三分钟热度,到如今依然一无所成,迷茫度日。

    在林谙不长不短二十来年的生命中,她其实还做过很多这样的好事,

    比如曾经一个追过她的男生,因为她随口一句“我喜欢科学家”,就开始头悬梁锥刺股发奋学习,高考时一鸣惊人,成为了他们市的理科状元,如今已经是一个国家级光学研究项目的参与人员,在权威科学杂志上发表过不止一篇单独署名的论文。

    比如一个当年和她一起参加学校文艺晚会的女生,精心准备了一晚上的舞蹈,结果却输给了她一个简单的话剧表演,那姑娘哭了一整个晚上,最终放弃舞蹈的职业选择,去考了表演,并扬言一定要赢过她——几年过去,现在已经是个时不时就能上热搜,话题讨论度极高的娱乐圈新晋小花,演艺生涯一片光明。

    又比如此刻站在她面前的夏律谌,小时候还是一个连生活都自理不了的交流障碍者,天天跟在林谙屁股后面看风景,但如今他多少棒,延因的cto和大股东,名下产业无数,身家高达很多位数。

    所以说戴元白的追求和嵇佳惠的嘲讽没有在她心里引起多少波澜,是非常正常的。

    毕竟她的人生见识,实在是太丰富了,要是每一个追求打脸者都刻骨铭心一下,那心脏情绪真是负荷不起。

    林谙漫无目的地思考着,手里拎着件围裙,一直没穿上,而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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