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衣柜,他的目光越过一排棉布麻衫,最后停留在当初买来的那件黑色长袍上。这衣服买来花了不少银钱,他也挺喜欢的,但平素都在厨房干活,穿这种长袍不太方便,便一直没穿过。
他取下袍子换上,去厕所里照了照镜子,美滋滋地想,这世间怎会有如此好看的男子!
再掏出压箱底的男士香水,胡乱一喷。
好了,可以出门见隔壁的美人邻居了。
……
月色如水,倚在墙角的枣树投下半道影子。殷家小院的泥地上不知何时长出了一圈毛茸茸的草雏儿,光秃秃的树干也飘零出了几片叶子。
深冬快要结束,春天要来了。
亭子铺着厚厚的动物皮毛,即便光脚踩在上边也不觉得冷。炉子烧着碳,火红色的光影照着半个小院都是亮堂堂的。
中间摆了张桌子,齐庸凡和殷旭并排坐着。桌上摆了几碟花生、瓜子、芒果干,还有半盆挂在炉边烤的兔肉。
殷旭将热好的酒倒出来。酒杯极小,似乎是玉制的,冒着腾腾热气的酒液在其中散发着一股奇异的桂花香。
古人辨酒,一闻酒香,二看酒色。好酒一拆封,往往香飘十里。俗话说得好,酒香不怕巷子深,便是在说这酒酿得好。
齐庸凡一看杯中酒色,晶莹剔透。这在酿酒技术粗糙的古代而言已属难得。他轻轻抿了一口,劲道十足,但酒精度数应该不高。
殷旭给他夹了几块兔肉,笑道:“这兔子是我前几日与小林子上山时打到的,养了一个冬天的肥膘,肉质极其鲜美。”
齐庸凡尝了一口,用盐和酱油腌制过,味道还不错。忽然想起了什么,他随口问道:“小林子呢?”
殷旭淡淡道:“上山时他崴了脚,便送他去城里找郎中医治了。”
齐庸凡有些愕然,道:“为何送去城里?镇上也有郎中啊。”
殷旭对他的小厮也太好了点吧……
殷旭道:“镇上看不大好。”
齐庸凡道:“那你这几日起居怎么办?”
他瞧着殷旭是个少爷模样,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那种,没了仆奴在身旁照应,大约会生生饿死在小院里。
殷旭道:“我明日便打算找牙子买人。”
“如此便好。”齐庸凡忍不住劝道:“你这回挑人,定要选个机灵听话的,像小林子那般,终归不好相处。”
殷旭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也不知有没有将他的话听进耳朵里。
两个大男人在月下喝酒,确是附庸风雅之事。酒过三巡,半桶酒喝完了,兔子肉也被吃了个七七八八。齐庸凡起身说要去如厕,殷旭给他指了个方向。
古代的厕所着实不方便。可能几天没清理了,还隐隐散发着臭味。齐庸凡迅速解决了膀胱问题,提上裤子往回走,冷不丁撞见一道人影。
殷旭呆呆地靠在院角那棵枣树上,衣袍沾染了不少泥土。他回过头来看了齐庸凡一眼,俊美的脸上流露出一丝微笑,在黑漆漆的夜里,又有些瘆人的阴冷。
其实很少能用“美”来形容一个男人的长相,但他算是一个。不仅骨相生得好,肤色亦莹白如玉。尤其凑近了看,细眉弯弯,竟携了些寡淡的媚柔。
他道:“齐兄,你可听闻过龙阳之好?”
齐庸凡饱读史书上下五千年,当然知晓。虽有些纳罕,但还是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