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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10章 野种庄园
就被人给剖了腹。

    “对,砍不穿。”他说,我猜大概是说按他以前的铠甲来讲,这种武器根本砍不到他皮肉。

    “适应,我们穷得很,你知道。”我向他点了点头,斧刃想法简单,信仰虔诚,只要给他足够的钱去找姑娘,他就足够忠实。我转身去看俘虏,扫了一眼,我们捉到7个人。

    “跑了2个,宰了9个,女士。”

    “统计战利品。”我坐在一块比较平整的石头上,用毛巾简单地擦去身上的血渍与泥土,却小心地没有摘下头盔,“俘虏,一个一个来。”

    被制服的人被摁在我面前,他看起来像是个北境人,“犁、剑,还是绞索?”

    “我是个猎人!我会射箭,别杀我!”他尖声喊道。

    “哪里人?”

    “我小时候在狼林,橡木脸头儿,我可以射中远处的兔子。”

    “那么就是剑,下一个。”

    “下跪之人,自由人不屈服!”这是个咆哮的野人,活计挺差,嗓门挺高。

    “确定?”

    “橡木脸,狼吻巴洛索已经盯上你了,他能通过狼和鸟找到你,你死定了!你会被他掠走妻女,你会向他跪地求饶,就像你给王冠下跪一样!”他连我是男是女都分辨不清呢。

    狼吻巴洛索是一个野人掠夺者,据说他还是小孩儿时差点被狼叼走。他自己吹嘘说狼没有吃掉他,奇迹般地放过了他,用狼乳将他养大。而实际上,所有人都说,他的脸上被留下了野狼的吻,缺了半个脸颊,哪怕他不开口,也可以看到他的牙齿,狰狞丑陋。

    “绞索,”我一剑削开这名叫嚣者的喉咙,“下一个。”

    “我可以为你而战,但是我不下跪。”这是个女野人,矛妇。

    “可以,我手下一群汉子,你可以挑你喜欢的,你要犁还是剑?”

    “我会牧羊,也会种地,其实,其实我不怎么能打。”

    “你要先帮助俘虏你的人干活,五年后你会有自己的地,另外,恐怕你要重新学,长城外的耕作之道已经落伍了,下一个。”

    “我是君临人,我——”

    “你是守夜人。”

    “对,不!我不是,我已经服役了好几年,我要——”

    我割了这个逃兵的喉咙。

    守夜人就该镇守边关,屹立于绝境长城之上,否则北境会处处遭灾,兵祸连连,那可了不得。何况这些黑衣军人中,很多是靠披黑衣发誓才活下来的罪犯,所以,逃兵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处决。

    处理完俘虏之后我分配战利品,谁杀的人归谁,帮忙的人酌情分一些,我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看法。我的战士们会吵架,会各执一词,会争夺一个小小的水囊或者鼠皮,这是战斗之后最麻烦的环节。

    但是,我是领袖,我是仲裁者,我分配战利品,这一点再累也不能改。

    【第三节】

    如今已是伊耿历296年,我15岁。

    这一个夏天非常非常长,快有八年了,从我穿越开始,我就一直在维斯特洛的夏天中成长。

    有时候我会梦到一双蓝色的眸子,我知道那属于我的母亲,撒拉。

    我把自己记得的原著和电视剧情节默写了下来,用汉字。我尝试配置□□,我知道□□是硫磺、硝石、木炭,比例是1:2:3,结果失败了,单独的材料易燃的依然易燃,但是合在一起就是怠惰得要死,炸不起来。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料想一下,如果□□真能配出来,那也不用等我现在来研究了,他们连野火都能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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