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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流浪第一天(三十三)
行。”

    “哦。”雍晗笑了笑,她顿时明白原来这小伙计醉翁之意不在酒,是担心她付不起银子。不过这小伙子挺讨喜,情商也蛮高,是个做生意的料。雍晗干脆说道:“行,我付全款。但是小哥可否行个方便?”

    一听雍晗有银子付书钱,小伙计当然满口答应道:“您说,只要小的能办到的一定帮您办。”

    “哎哟,我这腿脚也不利索,买了书还想买些吃的用的捎带回去。你看可否顺便帮我一起送回去?如果有车更好,我愿意付车马费。当然小哥的辛苦钱也不会少。”

    “得嘞,我去问问掌柜。”

    有赏钱啊!小伙计心中一乐,抱着那摞书,咚咚咚跑下楼去。

    他没想到自己今天居然遇上个土财主。掌柜教导的果然没错,人不可貌相。遇到任何客人都要一视同仁,生意才能做的长久。这不就让他捡到一个深藏不露的财神爷。

    伙计将雍晗的要求告诉掌柜的,掌柜的思索了一下说道:“正好防爷府上采办用的马车停在后院,还没派人送回去,你先给那位夫人将事情办妥了再送去也不迟。”

    雍晗将银子全部付清后,小伙计也正好架着辆朴素的马车等候在店门前。

    雍晗以为她并没有什么想买的,可她忘记了女人喜爱购物的天性。她一直将阿杏给她装的将近五十两银子铜板全部花光光,才意犹未尽地离开。

    就这么短短的半天时间竟然花了五十两银子,小伙计目瞪口呆。

    土豪,果然是土豪。

    虽然有钱人他见过不少,但他依然理解不了有钱人的思维。

    五十两银子啊,够他在农村的一大家子活个好几年咯。

    雍晗坐在马车里,哼着小曲,阿杏的声音忽然传来。

    【主人,家里又来客人了。】

    “客人?是蔡大妈家的人吗?”

    【不是。似乎是上次跟着林韶安来的那几个侍卫中的一个。】

    “居然来的这么快。”

    【主人早就料到了?】

    “嗯呐,放了点小诱饵。”

    【主人威武,居然主动出击。阿杏还以为……】

    “还以为什么?以为我怕林韶安怕的要死,对吗?”

    【……】

    “放心,就算再怕,伸脖子一刀,缩脖子还是一刀,总要和他正面刚的。我在蔡府待了这么久,地球时间也差不多过去两小时,咱们的时间所剩不多。我记得自己的使命。”

    雍晗寻思着这次居然不是林韶安亲自来,那就代表她下的诱饵还没钓到正主。

    没关系。经过这几天的思考,雍晗差不多将行动计划捋顺。既然有了蔡府这么好的一个切入点,不用白不用。

    【对了阿杏,我刚去西街买了些东西,等下让人搬进屋子,你记得帮我挪到家里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