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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尾声 临冬城(一)
没白去,送你去河间也算是好事一桩。”卢斯·波顿当然参加过“篡夺者战争”,参加北境大军一路南下。当年在三叉戟之战中劳勃国王打死了雷加,而卢斯则俘虏过一些王领贵族,他不会平白侮辱敌人,需要时就直接下杀手,否则他对贵族彬彬有礼,好聚好散。

    显而易见,卢斯·波顿看过亨得利写给我的信,我习惯了,他看每一个异性给我的信,总有一天我得被他逼成百合,不过我也挺接受就是。

    亨得利结婚了,我略过这件事,剩下的就是一个内容:国王北巡,终点是临冬城,他到了河间地时过得不错,美酒,音乐和女孩儿,尝过每一家贵族的水果。王领的信也是说的同一件。卢斯在君临的朋友还提到了琼恩·艾林的逝世,死于“胃病”,里斯之泪,毋庸置疑。

    那也是我毒死蓓珊妮·莱斯威尔的药,我知道,卢斯·波顿肯定也猜到了。不过他和琼恩·艾林没有什么友谊,也不会想在蓓珊妮夫人的儿子面前说出这件事,让我们的关系产生裂痕,造成家族内耗。这一刻,我的内疚感又在胸腹里扭曲转动。

    “国王的队伍要到了,里头会有御林铁卫、骑士、贵族子弟侍从,当然还有王室。你嫁不了王室,但是风暴地的贵族依然有可能,说到这个,你忘了拜拉席恩的蓝礼未婚,他如今领有风息堡,统辖风暴地,绝对是王国最受欢迎的未婚男士。”

    我之所以没提蓝礼是因为他…出柜了呀!原著隐喻,电视剧直白,不管是哪边他都出柜了。

    我自可以应付他指出的这点,“蓝礼或许会是河湾争取的重点之一,不过他不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王太子乔佛里更加名正言顺,还有托曼和所有人都讨厌的史坦尼斯,如果不出意外,”偏偏会有意外。

    “他这个选项不比罗柏更好,甚至不太好,因为史坦尼斯可以对蓝礼风息堡公爵的头衔提出异议。史坦尼斯不讨人喜欢,但是相对于幼子蓝礼来说,他是次子,更加名正言顺。在新王登基之后,为了抑制自己的叔叔,新的国王完全可以在风暴地封君的权属问题上做手脚,引起二鹿争锋,以平衡拜拉席恩内部的皇亲国戚。”我回答道,宝冠雄鹿正是拜拉席恩之徽。

    我没说的是,蓝礼和河湾地关系非常好,和远居龙石岛的史坦尼斯相比,支持他的人更多,这纯粹就是性格使然了,蓝礼讨人喜欢。

    卢斯再懒得废话,“准备得当,我们月底出发,在国王过颈泽前我们会去临冬城,提前一些。”

    我没去过临冬城,这还是我第一次去史塔克家的城堡,我将会带咕噜与洛克随行,好可惜,我想带上克蕾·菲林特,我有些习惯她的陪伴了。可惜,她是我自己找来的人,卢斯·波顿不信任她。

    我估计这一趟要是谈的好,卢斯·波顿极有可能当场认我为女儿,甚至尝试合法化为婚生女,只要于他有利。

    我其实对身份早已无所谓,毕竟出嫁一事很难说是好是坏,我会损失很多东西,包括野种庄园。而他的承认和君主对我身份的合法化,并不代表我和他之间的疏远会消失,也不代表我私生女的出身会被轻易遗忘,更不代表我会忘了撒拉的蓝眸,只会时刻提醒我他是个怎样的人渣恶棍。

    因为,我是他的女儿只意味着一件事,我会嫁给一个合适的人选,可以是老头,可以是瞎子。

    【第三节】

    即将出行,寒风之中,我用黑色貂皮围脖遮住脸蛋和白嫩的脖颈,全身衣裳的色调是暗红配黑,这让我苍白的皮肤有些太醒目了,不过,夏末就是这个样子,单调压抑。一些更得体的衣物被打包放在马鞍上,还有盾牌和弩,这匹马不是小麦,是放行李的。

    最后是我的巨剑“红臂”,上佳的利刃,乃是此世闻所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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