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大的,我们有不少东西,他们有地窖吗?”
“有,我去看过,大院子是三幢房屋围起来的,地下室里有酒窖和食仓,还有一些空的房间,不知道以前是什么个用处。这栋产业已经全空了,有一幢没屋顶,一幢屋子里有几具尸体,烂完了,我报了金袍来,还有一幢屋子墙已经裂开了。总体上采光一般,没有家具和装修,庭院里植物已经枯死,有个不出水的喷泉。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还会更贵,我恐怕加上装修和维修的费用不止200金龙。”
“密道?”
“有一处,小姐,不知通往何方,有人说那儿曾经是伊耿四世给他的情人,那位里斯的塞蕊娜住的,所以我猜可能是红堡。”
“就那吧,再仔细检查一下,斧刃也去,斧刃你对东方的建筑习惯比较熟悉,说不定会有什么陷阱之类的,请小心谨慎。”想一想,我带着400金龙,那可都是我辛苦赚来的,我在白港做生意,我挖矿,我到处打击劫掠者,好不容易存下的。算起来是几百人的辛苦劳作,付出了不知多少条性命。结果换到君临,就值两套房,心里真不痛快。
“我知道我们这帮北方人肯定挨宰了,约时间签契约,贝里爵士。”夜影巷在红堡北门外,位置偏僻,我猜要是伊耿高丘的其他地方,恐怕会更贵,然后,我脸沉了下来。
“先别急着走,贝里爵士,你知道吗?克蕾刚刚告诉了我,你一直被人跟踪。”
他的面色变得难看起来,我理解,贝里·莫斯爵士不懂君临这些弯弯绕绕,但是,他需要有基本的意识,别蠢到引贼入室。
下一个是城外。
“洛克,你在周围转得如何?”
“主要是东北边儿,小姐,南方是御林,西南边儿离河湾地太近。我猜您也不喜欢海峡,所以我去了暮谷城和罗斯比城。”
“哪个更近一点,我记得是罗斯比城?”
“对,小姐,罗斯比城,实际上我见到了盖尔斯·罗斯比伯爵的养子。”
“我想想,罗斯比城没有继承人,对吧?只有一个养子,争议很大,”或许会是个机会,养子,他日伯爵一死,一定会有继承纠纷,我可以插手,“介绍一下。”
“盖尔斯·罗斯比伯爵的养子叫多曼,他对您很感兴趣,因为,嗯,您那天坐在马车里往外头看,被瞧见了,市井里说得有些夸张,有些人则说的有些肮脏,咳!”哈,又是这套无聊的把戏,这个王领小孩想太多了,还有那群君临市民,“另外盖尔斯·罗斯比伯爵常住君临,这家人体弱多病,他常年卧榻不出。”
“那么,你看到的庄园?”
“啊,分别属于罗斯比家的三个骑士,他们那地皮不少,因为地不是很肥沃,没有矿产,很贫瘠。实际上罗斯比家族是靠过路费和商业税支持的花销。”
“所以是三个庄园?说说看情况。”
“是的,三个相邻的庄园,绝嗣了,其主人要么死在了三叉戟,要么死在了葛雷乔伊叛乱的时节,多曼少爷愿意便宜售出,一个庄园30金龙,三个一起80金龙。”
“种了些什么?”
“黑麦、小麦、燕麦、大麦以及大豆,我看到还有果树,主要是苹果和梨子,”真是平平无奇的地方,“别的什么都没有,有一栋庄园的房舍已经倒塌,有一栋没有马厩,有一栋有磨坊和铁匠铺子,但是已经倒塌了一半,铁匠的东西都空了。这些南方的庄园范围都不大,没法和野种庄园比,里头还有一些居民,是罗斯比自己在管着。但是他们不喜欢那地方,太穷了,不过三个庄园里的嫩枝园还不错,但也就是房子和围墙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