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意思。”罗一慕舌头在口腔内舔了一圈,她口中还有简令留下的微甜,她眼睛里晦暗不明地闪动,说出来的话却一点情面都不留,“这不过是一次荷尔蒙失控下的意外,不代表任何东西。”
她顿了顿,又说:“我说过我讨厌你,这一点从未改变。”
这话放在以前,简令还会相信,并且可能会难过,可经历过在罗家的那次偶遇,她亲眼看到罗一慕怎样奋不顾身地救她,已经心知罗一慕说谎,只为罗一慕到现在仍然死鸭子嘴硬的口是心非而感到好笑,她在黑暗中轻笑一声,楼主罗一慕的手臂,懒懒挂在她身上,慵懒地附和道:“知道了知道了,你已经说过两遍,不用重复我也知道你讨厌我。”
罗一慕嘴角抽了抽,一时不知该拿这个厚脸皮的女人怎么办。
“慕慕,你知不知道,你每说一次讨厌我,我的心就像被人拿刀扎了一下。”简令在罗一慕耳边吐气如兰,“可我一抱你一亲你,不论被你扎的伤口有多深,碰到你的那一刻就全好了,比什么灵丹妙药都有效。”
后半句话是花言巧语,罗一慕只听到简令说她的心被人拿刀扎。
罗一慕垂下眼不言语。她以为简令是个没心没肺的混子,没想到简令也有心,那颗心已经被罗一慕的话语扎了两刀。
罗一慕有点后悔,决心以后不再说讨厌她的话。
即使不想和她在一起也没必要伤她,言语的狠毒比真实的伤口更疼痛百倍,罗一慕于心不忍。
“走吧。”罗一慕在黑暗中摸索着起身,“时间不早了。”
她在暗处行动不便,手扶着桌沿一点一点慢慢摸,简令紧随其后站起身,自然地牵起她的左手,带着她往前走。
“以后我做你的手电筒。”简令说。
罗一慕心口一窒。
简令对罗一慕说过很多甜言蜜语,她是说情话的高手,那些腻死人的情话已经融进她的血液里,不用思索张口就来,打动;罗一慕的却甚少。罗一慕已经三十五了,不是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好话谁都愿意听,简令那些张口就来的情话对罗一慕的作用不是没有,可微乎其微,除了偶尔的一两次心动,其余时候都只当做耳旁风,听过就算了。
这一次,简令没有故意说些油腻腻的情话,她只是看着黑暗中罗一慕摸索前行的背影那么孤独,鼻头一酸,冲动之下就牵起了她的手,说要当她的手电筒,直愣愣又可笑的比喻,像个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子,却让罗一慕的心前所未有的悸动。
罗一慕已经一个人在黑暗中摸索了太久,她远离别人,于是别人也就远离她,平生只得一个好友,大部分时间都是孤身一人,从未有一个人像简令这般在黑暗里牵她的手,说要当她的手电筒,让她的黑夜不那么孤独。
她太冷硬,三十五年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敢靠近她,她也从未觉得孤单是什么坏事,只有简令不怕死,被她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仍不放弃,硬生生闯进她的世界里,从此让孤独变得如此难以忍受。
罗一慕眼眶微热,转过脸,不想让简令发现。
其实简令看见了。
她们已经从教室走到走廊,月光皎洁,比教室里亮堂多了,简令很容易就能发现罗一慕的细微情绪,她拉着罗一慕的手,罗一慕没有挣开,就代表她的心已经开始软化。
简令靠近罗一慕一些,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悄悄向罗一慕身边靠了靠,罗一慕也没有拒绝。
看来高冷的女教授也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难追到手,简令得意地想,之前是她的方法不对,所以才走了弯路。
甚至教授比她想象的还心软一点,得来全不费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