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简令从未获得过的安全感。
简令长叹一口气,想如果自己小时候罗一慕就出现身边该多好,她这么厉害,肯定能帮简令教训那些欺负人的坏小孩。
简令五岁那年,被一个胖小子按在地上打掉了一颗门牙,满脸血地哭着回家,她爸爸只会慌里慌张地带她去医院止血,简令很想让他带自己去那小子家里找他们家长理论,或者直接修理那小子一顿,可是她父亲只知道摇头,说算了,得饶人处且饶人。
她父亲不知道,得饶人处且饶人的下场就是小胖子得寸进尺,仗着自己比简令高壮,打了她之后又没受到惩罚,于是知道了简令是个软柿子,隔三差五就找茬揍简令,揍了简令一个多月,直到她有天瞅准机会一脚踢了那小子的命根子,他捂着下面痛苦倒在地上,简令又趁此机会又踢又捶,把他揍得鼻青脸肿,他才知道简令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也是从那天起,简令学会了以暴制暴这个道理。这个看似得体的社会,文明的表象下面是真实的弱肉强食的丛林,温顺软弱的人注定被欺负,别的小朋友还在舔棒棒糖的时候,简令已经触碰到了这个社会最真实的一面。
后来简令经常想她的生命里能有一个孙悟空,或者多啦a梦,或者别的什么厉害的英雄,能保护她,让她也能像别的小孩子那样无忧无虑地舔棒棒糖,而不是总是担心会被人欺负。
罗一慕就是出现在她生命里的英雄。就像那天在罗家,简令被罗秒指使的人欺负,罗一慕不知从哪里跳出来,就那么直挺挺挡在她面前,帮她赶跑了那些人,又或者这次摔倒,罗一慕甘愿做她的肉垫,只为她少受那么一点伤。虽然简令等了二十年这个英雄才出现,可是简令已经满足得不得了。
“慕慕。”简令看着罗一慕,心生欢喜,说出来的话都染上了腻死人的甜,“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发自内心地问。她自己的德性自己知道,平心而论,自己根本不值得罗一慕的如此对待,她那么优秀,值得更好的人,完全可以找一个学历高、性格好、身世干净,也没有那么多的前女友的女孩,来一段完全纯真的恋爱,优秀的女孩子那么多,简令和她们比起来就是渣渣。
在遇到罗一慕以前,简令从不觉得自己有哪里不好,她的自我感觉甚至相当良好,经营一家网吧,虽不是大富大贵,可比普通人赚的还是稍多那么一点点的,足够她衣食无忧,还有大把的闲钱来泡妞撩妹。可遇到罗一慕之后,她第一次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不够好,完全无法与罗一慕相配。
所以简令第一次心生惶恐,为自己的不够好,将来惹罗教授的嫌弃,这可怎么办?只好跟罗一慕确认,想知道自己到底有那点吸引了她,让她对自己这么好?
这话让罗一慕怎么接?总不能说自己对她好,是因为她太像自己从前养的那条狗了吧?这么蹩脚的理由,连罗一慕自己都不信。罗一慕也很奇怪,简令这个女人,浑身上下都是缺点,压根找不着几条值得称道的长处,从第一眼见到她就都是坏印象,自己怎么就偏偏对她那么上心?
难道是简令太漂亮?还是她的声音真的动听到足以忽视其他优点?罗一慕想来想去,想不清原因,究其因果,大约是简令给她留下的第一印象太坏,所以之后但凡表现出一丁点好,都被无限放大,使得这个女人越来越吸引着她。
罗一慕自己也想不清为什么,只好对简令说“睡吧。”
“我想你抱着我睡。”简令说。
“简令。”罗一慕警告。
“好嘛,不抱就不抱。”简令咕哝着,小心翼翼地退了一步,“那我牵着你的手睡,可以么?”
罗一慕没说话,这便是默认。
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