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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书(修)
得感谢原主,即使是在一本小说里活,常清也是该感恩的。

    阻止这本小说的男主们在一起,这显然是不大现实的,一来常清对陆怔没什么兴趣,而来也不大想做那个恶毒男配。

    不过原主都这么要求了,他尽力而为。

    只是从他穿书的时间点也有些尴尬,正好穿在了原主第一次爬陆怔床的时候。

    想想昨天的尴尬事,常清的表情毫无异色,只是伸手摸了摸头上的纱布,那一撞撞得有些狠,流了一地的血,叫本来面沉如水分分钟要上来痛揍他的陆怔都慌了神色。

    不过好歹没被揍进医院躺十天半个月。

    常清想着,脑海里出现了陆怔年轻又充满锐气的慌张脸孔,忍不住笑了一下。

    他这一笑,就落入了陆轩的眼睛里。

    常清长得很漂亮,这种漂亮是超越性别的,可以说是一种纯粹的美,只是平日里他喜欢浓妆艳抹,弄得一团脂粉气,这种美便带了一种艳俗的味道,也因为这个,常常被陆花私底下称呼为“狐狸精”。

    只是今日不知道是不是撞到了脑袋受了伤的缘故,常清不涂眼影,不擦眼线,不搞乱七八糟的妆容,连华丽花哨的暴露衣服都换掉了,白衣黑裤,脸庞干净白皙,一派的纯净。

    这一笑,就笑出了几分春光灿烂的味道。

    陆轩看的眼睛都略微发直了,他长的英俊,但性格却有些内敛,不太能放得开,陆花在旁边,也不好意思说些亲密话,只有板有眼地问常清:“伤口还疼吗?”

    常清回答:“不疼了。”

    陆轩说:“我让张妈拿了祛疤药,你用着,别留疤。”

    常清:“嗯。”

    陆轩觉得有些奇怪,常清一直都很粘他,但是今天一反常态地站在了距离他两米的地方,让他有些在意。

    但陆轩没有问,他停顿了一下,说:“我去洗澡。”

    陆轩走后,陆花张牙舞爪道:“你看!我哥还是喜欢你的脸,你不信的话,要不要试试看不用祛疤药,留了疤我哥肯定就不喜欢你了。”

    陆花年纪也才十二三岁,板钉钉的光长个子不长脑子,说话一团孩子气,嘴再尖也没必要和她一般见识。

    常清忍不住欺负她,“要是你哥还是喜欢我,我不相信,你哥为了一表真情,将自己也搞破相了怎么办?”

    陆花一怔,尖叫:“不可能!”

    常清说:“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反正你哥喜欢的是我这个人,要是我哄哄他,他真的把自己搞毁容了呢?”

    陆花:“你敢!”

    常清:“我有什么不敢的,你哥喜欢我呢。”

    陆花气炸,恨不得挠花他的脸,“狐狸精!我就知道你是个狐狸精,我大哥怎么会喜欢你这种人!”

    常清说:“你也说了,我是狐狸精嘛。”

    陆花:“………”

    陆花气跑了。

    欺负完小姑娘,常清坐到沙发上继续玩贪吃蛇。

    整个陆家,估计只有陆轩真心实意地喜欢他,陆家无长辈,只有四兄妹,长子陆轩,次子陆怔,幺子陆适,再就是陆花。

    陆轩几兄妹的父母早在一场车祸中去世了,陆轩19岁的时候就挑起了陆家的大梁,在如狼似虎的亲戚和股东口中将陆家的产业重新夺回了手里。

    他其实没有继承到陆父陆承辉的经商才华,过于中规中矩,陆家集团在他手里不仅没有更进一步,反而还出现了颓势。

    陆轩活得很累,但是他不能表现出来,他是陆家的顶梁柱,身后还有几个弟弟妹妹需要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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