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比斯也没有急着回家,而是转了个弯,在几个酒馆附近转了转,从后门进了一间铺子。这是一间书铺,此时印刷术刚刚兴起,书籍开始进入人们的眼中,纵然许多贵族对此很抵触,认为纸质书籍毫无艺术美感,将会导致建筑艺术的消亡,但也无法阻止纸质书籍的传播。
没有人能够拒绝知识的传播,纸质书籍的传播,将是无可抵挡的历史洪流,冲垮一切妄图抵挡在它面前的狂徒。
而菲比斯的兴趣,绝不是想在这遥远的西方国家,推动一下文化进程。
做生意做点什么不好,为什么非要开书铺?修斯这样问他,毕竟他们是军人,突然跟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扯上了关系,自己都觉得有些惊讶。
菲比斯但笑不语。
他翻了翻账本,最近的受益不错。的确,这是一个知识匮乏的年代,印刷术的产生带来了知识传播的可能,从贵族到平民都在如饥似渴地吸收知识,多么好的年代!
在这样的知识浪潮中,会孕育出哥白尼,动摇整个宗教系统的基石,会启发哥伦布,发现美洲,开启大航海时代,还有波澜壮阔的文艺复兴时期……
想到这些,菲比斯就觉得自己好像是站在了历史的拐点,将要见证时代的洪流。
嗯,想得太远了。菲比斯把自己的思绪扯了回来。
印刷的受益虽然不错,却只算得上小打小闹。他不过是借着小小印刷作坊的名义,养了一批工匠,为他研制一些新鲜的玩意儿。
或许能从工坊里找出点什么东西送给克洛德副主教?菲比斯突然想了克洛德那个炼金怪人的称号。
菲比斯放下手中的账本,走出了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