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夏对于这种狗狗式语气毫无抵抗力,忙不迭地跑进自打住进来就当储物间在用的厨房里,把厨房里所有的电器使用方法全部示范了一遍。然后发现,额,会用有锤子用啊,他这儿的冰箱里除了昨天剩的外卖,就只有啤酒雪糕和一点零食了。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也许是外卖吃多了,忽然有人提出要给你做饭,那种对于家常饭菜的期待感太过浓烈,浓烈到能打败懒病。
陆夏穿上鞋子,捞起手机,“我去楼下的超市里买点东西,你先不着急做饭。唔,我这儿地方不大,你手边那儿有个房东留下来的行军床,你先放客厅里支上。再去卧室的衣柜里翻一下,我记得里面好像有多余的被褥,你凑合一下,先给自己把睡觉的地方倒腾出来吧。”
竹久荫扎着手,目送陆夏一阵风似的卷出门,愣了片刻,笑的开心极了。
给我一张床?那就是同意我留下来,留在你身边了?
有机会还是要去谢谢考古队里那个小孩,要不是被他拉着一起看那种叫做电视剧的东西,自己今天怎么有机会住进夏夏的家呢?
唔,得好好回忆一下那天小孩在看电视剧的时候,都跟他说了点什么。
人类弄出来的有些东西,还是很有用的。
几个月后,收到谢礼的那位考古队员没有想到,自己当初只是因为麻药过去疼的睡不着,大半夜拉着竹久荫一起边看电视剧边吐槽的行为,会给他赚来一块鸡蛋大的红宝。也没有想到,这个行为,开启了竹久荫沉迷狗血剧网络小说的现代生活,同时也唤醒了他内心那个沉睡的戏精之魂。
当然这都是后话,现在且按下不表。
住在老小区除了离上班地点近以外,还有一个特大的好处。
就是生活设施非常方便,出了小区大门,左拐一百米斜对面,就有一家沃尔玛。
陆夏哼着小曲儿推着购物车,乐颠颠地把但凡觉得能吃的,挨个往车里扫。
本来只是想着竹久荫发工资以后,能帮忙分担房租,现在对方居然还点亮了做饭的技能树,绝对的意外之喜啊,有木有!
不是陆夏没见识,实在是他身边的人,包括他自个儿,都好像自带黑暗料理光环似的。
打小儿,他在家就是经受着父母那口味奇异诡谲的饭菜洗礼。从小连感冒都没有得过的人,在上高中之前,每年都要因为食物中毒进两三回医院。直到上了高中,第一次跟着同学去吃食堂的时候,他当时是真的哭了,几乎热泪盈眶,原来饭菜是这么好吃的?!
从那以后,陆夏为了能够吃到正常人能吃的饭菜,不顾父母苦苦挽留,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住校。
工作以后,被迫重温儿时噩梦好几个月。当时他之所以另外花钱租房子住,最大的原因就是吃了七年食堂的肠胃,已经完全无法接受家里的饭菜,每天上餐桌的心情比上坟还沉重。
他怕再住下去,会对生活彻底失去希望,赶紧以最快的速度,租好房子,搬出来住了。
不过,外卖虽然比起妈妈菜好吃太多了,但是吃多了终究腻的慌。想起曾经在大学同学家蹭过的那顿家常菜,陆夏的嘴唇都快包不住疯狂分泌的口水了。
芹菜蒜薹菠菜油菜青椒土豆豆角香菇茄子……一样来点吧!
唔,猪肉,瘦的肥的五花猪蹄肘子,弄个十几斤,冻起来慢慢吃。
还有,再买点大虾?这个青虾蹦的很快乐啊,可能是有点多动症,带三五斤回去吃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