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居然有□□?
心中的后怕让吴晔冷汗直流,一连奔出去快三十分钟,才将找了个小山丘把自己藏起来,他整整数了快一千多个数,才反应过来天都快黑了,而自己方才显然慌不择路,让自己深入了森林。
吴晔看了下时间,已经快下午五点半了,这里基本上七点暗夜降临,也就是还有一个半小时的时间。
时间不算充裕,要做好在森林里赶夜路的准备。
关于如何走出森林,吴晔到没有很担心,他是个方向感的记忆力很优秀的人,原路返回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但是现在他很饿,从早到晚只吃了阿里巴巴家里早上准备的一点黑面包和菜糊糊。
顺着刚才有印象的方向一路往回走,吴晔很快的找到了森林里的一条小河,河水很清澈,里面的鱼也相当丰富,他随意用破纱布一兜就能兜出两条来,看了看品种,应该是口感不错的淡水鱼。
难得能接触到美味的原材料。
吴晔深吸一口气,口腹之欲最终占据上风,他决定在这里解决掉晚饭。
鱼,还有搬开石头四下逃散的螃蟹,以及蜂巢里溢出的些许天然蜂蜜,这是吴晔给自己准备的全部材料。还好他经常做饭,也经常缺少调味品,如何用最简单的食材做一顿还算满意的饭菜,对吴晔而言还是颇有经验的。
烤鱼没有调味品会很难吃,煎鱼就会好很多,至于螃蟹,直接丢进火里烤熟就行,还杀虫。找一个足够薄的容器就能够完成,用锤头随便敲下几片石块,再把鱼一处理,黏上少许蜂蜜,就可以慢慢等它溢出清香。
吴晔难得吃了顿舒服的饭,整个人的情绪都和缓了许多。
一成不变的生活忽然遇到了这么刺激的经历,换一种角度来看,等他回到地球上,还可以用自身经历著书,一定很精彩。
赶着夕阳的余晖,捧着热腾腾的半块蜂巢,嘴里叼着半个螃蟹壳,吴晔就这么往回走,眉眼松缓,脸色也暖洋洋的,但是等他刚刚走过一个山丘,就愣住了。
他在地面上看到一个浑身血污的男人,正是之前跑过松树,那个跑在前面速度非常快的人。
这个人现在看起来已经是死透了的,穿着古怪的黑色长袍,鲜血不住的从腹部以及往下的半截身子里涌出来,就泉水源头一样一直往外淌,猩红的血液将周围的草地染成同样的黏糊颜色,而他手里还抓着半张牛皮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