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
这个名字是个禁忌。
每个校园里通常都有一两个横行霸道的小霸王,欧文上小学时,哥谭小学的霸王大概就是家境殷实的乔纳森。
有时候大人很难想象孩子们的恶能到达什么地步。
如果说在别的城市,孩子们把美国队长当做偶像,那么在哥谭,孩子们则狂热地崇拜着街头巷尾的“老大”们。匪帮文化耳濡目染,原本就早熟的孩子往往能爆发出更恐怖的恶念。
乔纳森在哥谭小学有着不可抹去的丰功伟绩。撕情书,锁衣柜,言语羞辱,这些都是小菜一碟,对那些他真正看不过眼的人物——少数族裔,孤儿,红脖子,对他不屑一顾的女孩,甚至身材矮小或肥胖的人,他还会动辄殴打,泼脏水,烧掉对方的头发。
小时候的欧文没少被他霸凌,但那时他刚经历了童年惨剧,在乔纳森小团体的威逼下处处退让。
直到欧文的年少好友安迪在家里用一根裤腰带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那年安迪九岁,在自杀的前天晚上,他接受了大庭广众之下的脱衣凌辱。乔纳森逼迫他绕着操场跑了数圈,口中高喊“我是一个死肥猪”,只因自己的新球鞋被不小心踩了一脚。这种羞辱显然超过了安迪自尊心的底线,他没有勇气抗拒,只能选择了一劳永逸的结局。
在遗书里,安迪写道:我知道自己是个没勇气的人,但这也许是我做过的最有勇气的事。
欧文得知这个消息后,第一次在课间站出来反抗了乔纳森。“下地狱去吧!”当时他这样说,“安迪没有杀他自己,是你杀死了他,像你这样的坏种就应该下地狱!”
“怎么啦,哦——文,你就是用这张嘴亲你妈妈的吗?”乔纳森回答,他的团伙发出一阵哄笑,“我差点忘了,你是个没有妈妈的野种。”
那个瞬间,怒火烧光了欧文的神志。
除了父亲之外,他从来没有这样憎恨过一个人。
那天他看着对方,想把那副邪恶的尊容记在心底,以期将来慢慢“报答”,他甚至有了个初步的“复仇计划”。
但第二天,乔纳森并没有来上课。
整个学期他都没有来。
他再也不会来了。
人们说,当天晚上乔纳森在家里和父母大吵一架。为了报复不能理解自己的双亲,这个年轻气盛的孩子怒气冲冲地刮出门去,挑衅地站在马路中央,结果被一辆疾驰而过的货车撞了数十米远。
“他活该,”哥谭小学的孩子们窃窃私语,“圣母显灵,再也没人会欺负我们了。”
整个班级一片欢呼,只有欧文大梦方醒,如坠冰窖。
十多年过去,他仍然记得那种寒冷的感觉,就如同现在一样。
“对,就是这样,好好想想。”内森·琼斯志得意满。
“那时我无法控制自己的力量。“欧文双手抱臂,一个显著的保护姿势,”我从来不想用能力伤害任何人,如果拥有能力就肆意妄为,那我和他们有什么区别?”
“真的吗?”内森逼问,“你真的没有吗?难道你内心不想叫他去死?“
“我想。”欧文坦然承认,“但绝不是以这种方式。”
“狡辩。”内森冷笑,“我早就猜到你会狡辩,不过没关系,可怜的乔只不过是个小人物,你对我做的一切才罪大恶极。”
“像你这样的魔鬼应该在出生时就被溺死,但我错过了好时机,只能看着你越变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