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会儿他精瘦精瘦,身板笔挺,气色红润,黑得发亮,一双大大的丹凤眼在直射的阳光下永远炯炯有神,可击中了不少粉粉嫩嫩,含苞待放的少女心。
只是在选拔赛之前的一场小轿车亲吻自行车的意外中,他摔断了腿和手肘,腿骨折伤势太重,恐日后不能再继续高强度激烈运动。于是,通往奥林匹克的阳关大道算是完全朝他关闭了,迷茫啊,绝望啊,日子还是得继续过,最后秦之涵痛定思痛,开启了佛系人生。
那是高二的他出院,灰溜溜地拄着拐杖到学校上课的第一天。他记得很清楚,当然他也深刻怀疑自己的脑袋构造。
不记数理化,不记地史政,不记诗词歌赋,偏偏就要记得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事,比如背书时候的游戏机放在左边还是右边,做数学题时候的天气是晴是阴,高考时隔壁桌摇椅子多少秒摇一次,还有,这一天的放学后。
余一彬有个玩得好的死党,话剧社万年男主角,还组乐队,人气高的不行。说他帅,e也不是主流流行的那种小鲜肉的粉雕玉琢、人畜无害或者清俊禁欲。
虽然他那一双桃花眼常常电力十足,鼻梁高挺,下颚线清晰利落,可偏偏牙齿也不算齐整,有一颗小虎牙,另一边的一颗被磕掉了一半,于是他一笑就露出些贪玩的淘气,有时又痞气非常。
死党声音很男人,有时像个烟嗓,有时又温柔得紧。他担当乐队吉他手和副主唱,主唱是个音域很广的短发女生,女生的名字余一彬是记不得了,只是当初隐约觉得男女合声浑然天成,十分美妙。
死党离余一彬家住得近,余一彬腿脚打了石膏,直挺挺地十分不便,回家路上自然需要死党协助。死党边说着“陪我去排练”边把他带到音乐活动室。
细节真忘了,只记得朝南向阳的教室,夕阳橙红橙红落在死党的头顶,落到黑白琴键,落到吉他,落到翘起一块皮的地板上,他们开始排练一首新歌。
新歌名字叫一日三秋,好像是那主唱做的词曲。总之他确定,死党是丁点儿写不来的,他做什么事都像是玩票,又因为不知道什么的魔力,到哪儿总能成为那儿闪闪发亮的焦点。
完整的歌词自然也没有了映像,映像深刻的是当抒情悠扬的前奏,当高潮澎湃的副歌,当鼓点恰到好处的伴奏,当高音飙到顶点,一下子一切都停下来,死党用他那特色的充满砂纸韵味的声音唱道
一日三秋,欢迎回来。
你不能跑,我背你到光年外。
死党没走音,应该没吧。余一彬也就记得这么两句。
死党唱第一个词的时候,嬉皮笑脸地看着主唱。而后才漫不经心地转过脑袋,一双眼睛望向他。
欢迎回来,别担心未来。
死党又唱了一遍,紧接着音乐响起。死党吊儿郎当的德性余一彬摸得透透的,一眼便知道这家伙一定没记清楚谱,眼睛老要去瞄面前架子上的谱子。
阳光照在他的眉毛、睫毛、瞳孔、嘴唇、不整齐的牙齿、下巴、白衬衫蓝领带、手指上。真他妈温暖。
那一瞬,余一彬鼻头一酸,几乎要掉出泪来。那会儿的他担心未来啊,特别的担心。文化课成绩差,好不容易有希望考体校了又出了这档子事,就算能跑能跳,冒着瘸腿的风险也要当运动员,可良机于他也早已擦家而过。
他直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