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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四章
,“我爸妈那年代遇上自然灾害,肉和菜都不够吃,所以只能抓点昆虫打打牙祭。小时候,没什么娱乐,就去田野里抓蛐蛐玩。”

    托马斯内心还沉醉在无比的震撼中,听她这么说,便问,“这么多昆虫,那你们为什么只吃蟋蟀?”

    秦黎半是开玩笑得道,“因为蟋蟀长得最帅!”

    果然托马斯不干了,嗷嗷地反驳,“难看死了。我看它一眼,就连食欲也没有。”

    秦黎道,“好吧,长得丑,吃着香。你倒是试试看再做评价啊!”

    托马斯捂着嘴,把头摇成拨浪鼓,“不要。”

    秦黎道,“你还是不是男人,不就是吃个虫子,这么墨迹做什么。”

    托马斯补充,“是只恶心的虫子。”

    秦黎有心逗他,就道,“今天你要不尝尝味道,晚上就不给你吃饭。晚饭可是有你最爱吃的走油蹄髈哦!”

    托马斯一听,立马急了,叫道,“你太坏了!居然威胁我。”

    秦黎抖着脚,插着腰,一脸我就是这样,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欠揍表情。

    想想那香喷喷的走油蹄髈,托马斯口水也流出来了,可是为了吃到它,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无比的。

    唉,人生的幸福总是建立在痛苦上之上,先要磨其心智,才能享受灿烂将来。

    他伸手拎起一只蟋蟀,哭丧着脸道,“你看他的头和脚,还有翅膀都在,就这么被你下油锅了,真是太残忍了。你还说我们做的是黑暗料理,我看你做的事恐怖料理才对,要吃这一口,我一定做十年噩梦。”

    秦黎被他说得哭笑不得,拿锅铲的柄用力敲了敲他的头,道,“少废话,吃!”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托马斯含着泪,视死如归地将蟋蟀扔进了嘴里。

    秦黎见他要囫囵吞枣,又拍了一下他的头顶,命令道,“嚼三下再吞,不然再罚吃三只。”

    托马斯觉得自己快被这女人玩死了,可想到晚上的美食,又只好忍痛。他皱着脸,用力咀嚼了几下,香脆可口的味道充斥一嘴巴。

    好像,好像也没那么不堪。

    他突然觉得这东西虽然诡异,但味道还行,甚至带着一点期待,期待再吃上一口。于是,他鬼使神差地又捏了一只,往嘴里扔。

    只要不去想那一口下去,脑浆迸裂的惨状,还勉强能算好吃。

    秦黎问,“怎么样?”

    托马斯道,“只要把他想象成薯片,就还ok。”

    这种世界级的美食怎能不让大家一起来分享?托马斯恶作剧般得暗忖。

    于是,他起身打开窗户,对着外面的拍摄组叫道,“快进来,黎要让大家尝尝人间美味!”

    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