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吃人老虎,实际上是连只虫子也怕。
秦黎被逗乐了,作势要去捉蟋蟀,在快碰到的时候又缩了回来。托比以为她也害怕,谁知,就听她在那里一边摇头,一边道,“我是外国人,还是别碰你的好。免得弄脏了你高贵的日耳曼血统。”
卧槽,现在是纠结这个问题的时候吗?
托比觉得自己快晕倒了,浑身不自在,连皮肤都在发痒。他忍不住要去抓,可又不敢动,生怕惊动了这只小虫,它蹦进自己嘴里或者内裤里,那他就真要发疯了。
托比努力维持着自己离崩溃不远的理智道,“不不不,我不高贵,你最高贵。求你赶紧把它捉了。”
秦黎,“那你还让我滚。”
托比吸着气,强迫自己冷静,“我,我感受到它的触角了!它是不是在咬我啊!求你快把它弄走吧……啊,喂,你别走,千万别走。”
逗够他了,再逗下去恐怕要狗急跳墙了,到时候弄出些流血事件就不好了。秦黎见好就收,伸手捉住那只蟋蟀。
托比问,“你把它抓走了吗?”
秦黎点头。
托比低头,总算没再看见虫子,可还是没法松懈。他就像是得了强迫症似的,拿着衣服反复擦拭自己的肩膀,同时嘴里还不停地在问,“真的不在了吗?你别骗我!”
秦黎将手伸过去,道,“在我手里,你要不要看看。
托比一下跳老远,一边往屋子里躲,一边叫道,“不看不看,我不看。”
哈哈,真是应了那句话,四肢发达的头脑必然简单。
将蟋蟀放生,她定睛一看,突然发现山上的蟋蟀特别多,尤其是下过雨后,几乎遍地都是。秦黎看着乐,今晚可以加餐了,于是将托马斯和严森都叫了出来,发动起来一起抓蟋蟀。
三人把喝水的饮料瓶清空,抓到了蟋蟀就装进去,不一会儿,装满了好几个瓶子。
托比终于在屋里闷不住了,走出来看了眼,看见秦黎在抓蟋蟀,心想,这个女人还算识相,知道他怕虫,就给他清路。
正自我感觉极度膨胀着,这时,秦黎拿着装满蟋蟀的瓶子,风风火火地跑了进来。托比下意识地往旁边一缩,自动给她,哦,不,是她手里的虫子让路。
“喂,中国女人,你干嘛?”
秦黎没空理他,直奔厨房,准备来个油炸蟋蟀全席。
托比想过来,却不敢靠近,只能远远地站着瞪她。
他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你抓那么多虫难道不怕吗?”
秦黎摇头,“有谁会害怕自己的食材?”
这一句话把托比给惊呆了,把他那对原本就够大的青蛙眼瞪的更大了,“食,食材?你打算把它们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