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不见。”何易之面无表情道。
“……”
白衣小孩儿这会是真真正正地确定何易之看得见自己了,顿时感到不可思议。
这些年来能看见它的, 还真没有凡人。
它在这个鸟不拉屎的破店也有百年了,天天对着那个说话打不出一个屁的马面,要不就是被余元闲着没事拿来练习套袋子,别提有多无聊了。
这个店里每个月都会来一些人, 老的少的男的女的,中间也有看上它的,一问价钱就皱皱眉头走了。
这个时候余元瞧见何易之对店里赖了百年都没卖出去的三足鼎, 顿时高兴地介绍起来。
“这个是四百年前魏朝皇室的古物三足鼎,其中炼了一金童子, 可庇佑护身,买一送一哦亲!”
“金童子?”何易之挑挑眉。
“就是因为意外夭折的小孩儿, 但它是个善鬼,修的是正道, 每天只要拿出来晒晒太阳晒晒月亮,不用吃饭, 特别省钱,而且这鼎还能用来种花种菜……只要滴血后就可以认主, 携带方便!”
“……你就说多少钱吧。”
“不多不多, 也就一点点。”余元伸出个手指头晃了晃,“一百万。”
“哦, 我走了。”
何易之掉头就要离开, 顿时余元嗷的一声就扑了过来。
“这价钱好商量啊, 要不这样,我给你打个九点九折?”
余元说话间,果然瞧见何易之面色更加嫌弃。
白衣小孩儿在屋顶上又飘了一会儿,瞧着何易之那明显的脸色,果然是又一个问了价钱就要走的人,它不高兴地在空中飘了好几圈。
哼,愚蠢的凡人,错过它,那就是他不识货!
它才一点都不想被带走,一点都不想出去玩,更不想看看外面的太阳和月亮……呜!
白衣小男孩儿的包子脸,都被气得皱了起来。
破旧老店的门口响起一阵“吱呀”声,顿时浓烈的香水味儿就传了进来。
伴随着高跟鞋咚咚的声音,率先进来了个大波浪卷发的妙龄女子,身旁挽了个臃肿油腻的胖子,那男人约莫四十多岁的样子,满口黄牙。
大胖子率先伸出一只手来拍了拍自己的肚子,手指上面五个闪闪发光的粗壮大金戒指显眼至极。
“余元啊,你这客户一看就是个没钱的,现在的年轻人能有什么钱赚,还费那么多口水。”
胖子说完,身旁的妙龄女子立马咯咯笑了起来,柔若无骨地靠在男人身上。
女子笑道:“你哪能这样说人,不过我看这个三足鼎倒是不错,若是真货的话,送给老爷子倒是不错。”
“对对对,再过一些日子不就是老爷子的生辰了么,我看这三足鼎至少有两百斤重,气派,一上去肯定能镇住他们那些小兔崽子们!”
胖子越说越高兴,立马让身旁的一个瘦小矮男人去查看是否正品。
“老板,这看着是真正的文物,至少也有三四百年的历史了。”矮个男人小声在胖子耳边说道,他手里头还拿了个放大镜查看,看样子是个鉴定师之类的人。
“好好好!”胖子连连点头。
其实胖子也是这几年富起来的,他早些年刚来帝都打工的时候,偶然在这家店捡漏了个转运的玉石。
那时候他看上的东西价钱也不是很贵,没想到买了之后做生意顺风顺水,短短几年就成了暴发户,后面又买了几个改善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