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不能乱花,省一点是一点,南荣祈估摸着宅子的大小,给了一个合适的价格,“三百六十八万七千六百三。”
???
老头听了一遍,只记住三百六十八万了,后面精确的他记不住。
三百六十八万也行!b市外环的小破平房,三百六十八万刚刚好,“行!就按你说的。”
“嗯,三天后我会把钱打到你的卡上,你可以走了。”
“啊?哦!好好,那我就先走了。”
确认老头离开后,南荣祈把门大门从里面锁好,这才下了墓。
越了解这个世界,南荣祈便越清楚,自己现在是一个土豪。
那些为了他醒来那天而准备的金条,反而不如三千年前的尿壶值钱。
南荣祈需要钱,很多很多钱。
他从墓里拿出了十几样不乍眼的物件,包裹严实后,放进了背后的旅行包里,又背包带子上绑好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先从盗洞里爬了出去,然后用绳子硬生生的把那些青铜器拽出了狭窄的盗洞。
将背包放在屋内的橱柜,南荣祈又从抽屉里拿出盗墓贼所留下的香烛,点燃后立在了香炉里,接着他把硬币大小的镇魂宝珠搁在瓷碗中,往里面倒了一口水,割破自己的手指滴血在水中,然后把瓷碗放置在香炉旁。
略微黯淡的镇魂宝珠顿时变得晶莹剔透,流光溢彩,就连普普通通的水也透着几分纯净清澈,而血迹却消失的无影无踪。
南荣祈在养宅灵。
不论是鬼还是神灵,皆是娇气无比的东西,宅灵还好些,那些请来的神啊仙啊,初一十五上供不说,你若是改善伙食了,不先拿去给他尝尝,定是要发脾气的。
来现代这些日子,南荣祈发现,依然有人供奉着保家仙,但宅灵随着老旧房子的拆迁,越发稀少起来,比起保家仙,宅灵更护主。
南荣祈把镇魂宝珠的灵气通过这种方式喂养给宅灵,以此来获得宅灵的认可,如此一来,他就不必时刻担忧着活死人墓被兜底了。
做好一切,南荣祈锁上门,打车去了b市最大的一家古董拍卖行。
……
舒远琛下班回家时,南荣祈正在厨房里鼓捣电饭锅,看他回来尴尬的笑了笑,“这个,不好用。”
“我看看。”舒远琛走过去查看,哑然失笑,“你定时了,三个小时后才会开始焖米饭,把这个调回来就好了。”
“这样啊……”南荣祈弄明白了手机,却弄不明白电饭锅。
对于做饭,他真是一窍不通。
“不过,好好的你煮饭做什么?”
“该学的总得学。”南荣祈靠在桌子上,修长的双腿撑着地板,他平视着舒远琛,随手拍掉他肩上的粉尘,“我都这么大了,不能总被你照顾着。”
……
“嗯,你长大了。”舒远琛笑眯眯调侃他,看似和往常一样,可心境却变了,初遇南荣祈时他觉得新奇,觉得神奇,把南荣祈当儿子似的照顾着,累虽累,但是高兴,每一天都有滋有味的,看着南荣祈犯蠢,他就会笑出来。
可现在南荣祈已经不再需要他……
“哎呦……你们俩干嘛呢。”刚上楼的郁雨卉打趣相对而立的两个男人,“真受不了,你们结婚去吧,结婚吧!”
南荣祈每天晚上都被迫跟着郁雨卉看一些奇怪的综艺节目,习惯了现代人开玩笑的方式,并不放在心上,毕竟那句话说的很有道理,认真你就输了。
走出厨房,他问郁雨卉,“怎么样,顾奈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