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常芷发微博说bw, 微博上一群粉丝可兴奋了——
【哈哈哈哈棠姐真人也是超好看】【我棠美如画,腿是真的细长白】【话说就我一个人发现一件事,碰到棠棠两次,两次都看到一黑帽小帅哥站在棠姐附近玩手机?】【前面的+1】【资深粉丝啊2333】【咦我也看到了,我要到签名走的时候看到黑帽小哥哥的侧颜了,帅疯】
常芷看到这条评论, 把手机伸过去给温彦行看——
“你看, 你的颜粉, ”常芷笑的贼兮兮的, “你还说我?你看你就是站在那都能吸引别人的目光。”
“咳, ”温彦行一手握拳假装咳嗽掩饰尴尬, “不如我回他们个信息说我是你男朋友?”
常芷本来是想打趣温彦行,现在却被温彦行反将一军。
常芷…反正她怀着一股莫名的心情,对于她拐走“焉知”这件事,莫名心虚。
总有一种又会被diss的感觉。
温彦行见常芷没反应, 笑了笑, 也不在意。
星期六之后的三天,常芷都是跟温彦行度过的。
温彦行好像把她的酒店房间当成自己家似的, 更是在周日晚上干脆直接搬来这个酒店,只不过跟常芷不在同一楼。
温彦行每天早上八点准时叩开她的房间的门, 必定是洗漱完毕又穿的整齐。然后他就抱着个电脑猫在她房间里的小沙发上看着她在房间里忙忙碌碌,走来走去, 收拾东, 收拾西。
刷刷微博, 逛逛b站的同时,不时地抬头看着坐在梳妆台前的常芷。
常芷对着镜子,化妆品在桌子上摊开,整整齐齐。
她手里举着豆沙色的口红和珊瑚红色的口红,在手背上划了两下,然后噌噌跑到温彦行坐的小沙发的扶手上坐下,白嫩嫩地手伸给他看,问出了击败无数宅男的口红色号问题——
“你觉得我是涂珊瑚红好看还是豆沙色好看?”
彼时温彦行正在看最近一个叫大不列颠黑鼠的up新出的鬼畜视频,突然软软香香的妹子就坐在他身边,漂亮的手伸到他面前比着手背给他看,温彦行按了暂停,看了看常芷手上两道差不多的颜色,没听清问题,
“你刚刚问什么?没听清。”温彦行问,“什么和什么好看?”
常芷看着他重复了一遍,“珊瑚红和豆沙色。”
温彦行默了默,抓着她的手,看着她手上两道都偏红的痕迹半晌,问道:“豆沙色是哪个?珊瑚红又是哪个?”
常芷:“……左边的珊瑚,右边的豆沙。”
“有区别吗?”温彦行好奇的凑近了,仔细端详,“都算红色系吧,好像,都好看。”
“不不不,”常芷摇头,否认道,“豆沙色没珊瑚红要红,我觉得这两个颜色都挺好看的,有点难选。”
温彦行:“…………要不你涂上去给我看看?”
常芷想了想,点头同意。
常芷站起身像只勤快的小鸟似的,分别涂过一次给温彦行看,温彦行实在是分不清有什么区别,于是便说了她最后涂的珊瑚红:“……这个吧。”
刚刚还犹犹豫豫,现在回答这么快?常芷挑眉反问,“那你说说,我嘴唇上涂的这是什么颜色?”
温彦行沉默了三秒,好在刚刚不久前常芷有说过自己第一次涂的是豆沙色,他想起这茬,他机智地回应,“珊瑚红啊,其实涂上嘴唇还挺好认的,不张扬,显白,显嫩,显得你今天特别的漂亮。”
吹起常芷的脸来,面不改色,诚心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