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泉深深吸了一口气,静静体会这话语里的强大意味,沉默了片刻,喃喃说道:“伯父的心胸果然不凡。我的父亲就不是这样,他总把我禁锢在城里,生怕我出一点点问题。所以,这次我出来,哪怕是被歹人掳走,我都觉得这是老天对我的眷顾。二弟,我很羡慕你,羡慕你有一个那么开明的父亲,更羡慕你的自由。不过,我好奇的是,伯父到底有何心愿,需要你如此辛苦。”
宋归摇摇头,黯然说道:“父亲没跟我说过,只是偶尔提起,说要等我达到他的要求后,才会告诉我所有。而这次西行,便是父亲给我的第一个考验。谁知,在这里遇见了大哥你,这也算是意外之喜吧!”
商泉摇摇头,得意说道:“这可不是意外,这是天注定的。相信我,大哥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当然,现在在这森林中,我还是跟着你走好了。进来的时候东绕西绕,我都不知道现在身位森林何处,好在老天让我遇见你,这是你我的缘分。”
宋归点头应道:“理应如此!不过,大哥,这真是你第一次出门?你又是如何被人从瀑布上扔了下来,若有人对你不利,做兄弟的愿为你分担这些麻烦。”
商泉有些不好意思,想了想,决定还是坦诚相待,既然是兄弟,那除了那些心底最最重要的皇家身份,那别的还有什么是不能说的呢,“二弟,如果我说,来这受罪全然是为了一个姑娘,你相信么!”
宋归哑口无言,看着这个并不比自己大多少的小大哥,怔怔说道:“佩服,佩服!真想不到大哥果真是性情中人,竟然为了一个姑娘将自己陷入如此境地。敢问大哥,大嫂可是你青梅竹马的恋人,被家中所扰,与你私奔至此?”
商泉小脸微红,说道:“这声大嫂好没道理,我与那位姑娘相见不过几面,相识也不过几日,哪里来的青梅竹马,又何至于私奔。只是我与她初见时,便答应她要送她回家,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二弟,你说我怎能食言!”
宋归又一次被击败了,张着口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才好,半晌,才喃喃说道:“大哥,若我没有猜错,那位姑娘乃是森林中的土著。只是虽然你已然脱险,但她又如何?”
商泉仔细思索了一阵,笃定说道:“虽然我不知道她的身份,但我推定她在这原始森林中必是重要之人。二弟,你可知这里有一个青狐部落?”
宋归点点头,为商泉介绍起这里的地貌人文,“南宇森林中,大江自西向南直入海口,分割了南宇森林大部分地方。大江西面有一湖,名之太仓湖,东面亦有一湖,谓之东灵湖。在南宇森林的最东面,一道山脊分割了这里与楚国的界限,谓之鹰岭,我就是从鹰岭越境而来。南宇森林广袤无垠,两湖一江滋养了这里的部族,不过,他们也不是铁桶一块,而是分成了大大小小的部落共同掌管着这片森林的所有。”
商泉插嘴问道:“那这里一共有多少部落,那青狐部落在哪里?”
宋归仔细想了想,继续说道:“这片森林中部族繁多,一个十余人的家族也能组成一个强大的部落。只是强大如斯的蛮人毕竟不多,要想在这里生活得更好,加入一个庞大的部落是最好的选择。而这南宇森林中,存在着古老的七部族。他们掌控着森林中愈九成的土地,同时也拥有着森林中八成多的人口。而你说的青狐部落,就是这七部族中的一支。”
商泉喃喃自语,说道:“七部族?青狐部落?二弟,你说的这些,都是书中所言么,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些,这是真的么!”
宋归点点头,解释道:“中兴苍狼存一心,岭下金鹰利爪敏,黑虎伴湖自称王,烈熊千斤不动山,千鹤舞天无姿态,鸣雀百族自谓千,若问此间谁妖娆,青狐妩媚胜心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