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我姑母常年摩尔不离手,三太太抽得最凶,只爱古巴木盒雪茄,早早就坏了嗓子。但我家的男性成员却注重养生,除非社交场合,平时连酒都不沾。”
是,我一直记得,你只喝红茶,可以暖胃。每天都要运动,最喜欢网球和游泳,你南洋的宅邸里还有个私人露天泳池。你习惯安静,从不邀人开派对,闲暇时去骑骑马,逛一逛海洋馆。真是难得的好好少年,令如今网上铺天盖地的奢靡富二代们羞愧致死。
“我也会喝酒,但鲜少醉过。唯一一次喝到断片,是在大学毕业前的散伙饭。听说我趁醉把我们班那个花花公子哥的脸扇成大猪头,只因为他把我舍友骗到手后又立甩。负心人,杀无赦。”
他轻笑起来,转头看我:“真想不到,你还有如此勇猛的一面。”
“因为我已经变成了谢春生。”
“可我还是我,我害怕自己追不上你的脚步。”
“哪里会?你电脑用得比我顺手,信息了解得比我多。来,告诉我,2001年7月13日,世界上发生了什么大事?”
“中国申奥成功?”
“看,你多了不起。”我为他鼓掌。
他又笑了。
他的笑容让人赏心悦目,我从前总是看不够。每年守着日历一页一页地翻,上学放学都从梧桐巷过,进去帮钟叔打扫卫生,顺便问一问他的近况。我也给他写信,像写日记一样满满地记录我的日常、我的喜怒,还有对他的思念,常常是很厚的一叠。然后久久地,接到一次回信。他回信的频率十分固定,和他良好自律的生活习惯一样。信上写的不多,不会超过两页,谈他看的书,学业和世界,正经得不得了,但从未说过想我。即便如此,我也很满足,把那些信视若珍宝,捧着亲吻个不停,想到他的手也碰过信纸,我的心就会发颤,仿佛间接抚摸到他一般。那时国内电话并不普及,钟叔是用不上了,只能靠写信,曾想给他发个电报,但邮局里有认识的阿姨,不太方便。
没有人知道我在和他谈恋爱。直到我死了,都没人知道,他是我肚子里孩子的父亲。
我曾是他隐形的情人,那现在呢?这又算什么?
晨曦渐露,暗沉翻滚的天际,隔空劈出一道霞光。
我说:“我该回去了。”
“英治,我们不会一直这样下去。”
“你说的那个计划,我不赞成。我已再没有做王家少奶奶的心了。让我多看一眼你王家人都心惊胆颤,个个是戏中高手,我甘拜下风。”
“我也知不妥,当时是我冲动,向你道歉。”
我笑了笑,果然还是他的性情,温和良善,聪明却不露锋芒。
脑子里突然有个怪念头,于是脱口而出:“当日你为何不早早去投胎?赶得上的话,说不定如今便和我年纪相当,以你的才能,应该混得风生水起。一表人才的你,捧束花跪地向我求婚,即便我不再心动,我妈都会逼迫我立刻就嫁。多好,省却你现在这些无用的心思。”
他挨我更近,先是摇头,然后说:“真若投胎转世,前生的记忆就带不走了,我似乎和你说过。到时茫茫人海,我能去哪里找你?”
“对,你说过。过了三途川,谁也不是谁,成了鬼的都是竹筛漏下的细豌豆。可我呢?难道穷酸到孟婆汤都没钱买一碗喝?”
“你是特例,与众不同。”他吻住了我。
我想起那个来不及出生的孩子,反手推开他,就跑下楼梯。
新的一天,医生准时八点来查房。他才刚要例行问我话,门外一阵喧杂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