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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剑客无情剑》正文 第十章 十八年旧怨
忽又停下,转身道:少爷你若是没有别的事,还是在这里多住些时候吧,无论如何,龙大爷的确是条好汉子,好朋友。

    李寻欢仰天叹道:得友能如龙啸云,去复何恨!

    大汉道:少爷若已决定住下,说不定我很快就会回来找少爷的。

    李寻欢笑了笑,道:也许我会住下来的,反正我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

    他果然在笑着,但笑得却是那么。

    大汉骤然转身,咬紧牙关大步冲了出去。

    天色渐明,雪意也越来越浓了。

    死灰色的苍穹,沉重得似已将压了下来,可是大汉的心情却比这天色更灰黯、更沉重。

    无论他是为了什么而逃的,总之他现在又要开始重度那无穷无尽的逃生生活了,他已和李寻欢逃亡了十年,没有人比他更清楚逃亡生活的痛苦,那就像一场梦,却永远没有醒来的时候。

    但在那十年,至少还有李寻欢和他在一起,他还有个人可以照顾,他的心情至少还有寄托。

    而现在,他却已完全孤独。

    他若是个懦夫,也许反而不会逃,因为他知道世上绝没有任何事比这种孤独的逃亡生活更痛苦。

    甚至连死亡都没有!

    那种绝望的孤独,实在能逼得人发疯。

    但他却非逃不可,眼看李欠似乎又可以安定下来,他只有走,他无论忍受任何痛苦也不能连累了李寻欢。

    理在,他本该静下来仔细想一想今后的去向,他却不敢让自己静下来,他要往人最多的地方走。他茫无目的地走着,也不知走了多远,忽然发现已到了一个菜场里,他自己也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他这一生,也不知到过多少种地方,上至世家大族的私邸,下至贩夫走卒住的大杂院,上至千金小姐的闺阁,下至花几十枚大钱就可以住一夜的土嫖馆。最冷的地方他到过--可以把人鼻子都冻掉的黑龙江;最热的地方他到过──把鸡蛋放在地上就可以烤熟的吐鲁番。

    他曾在泰山绝顶看宵日出,也曾在无人的海滩上看宵日出,他曾经被钱塘的飞潮打得全身湿透,也曾大漠上的烈日晒得嘴唇干裂,他甚至在荒山和远未开化的土人一起吃过血淋的生肉。

    可是到菜场来,这倒还是他平生第一次经历。

    在冬天的早上,世上只怕再也不会有比菜场人更多、更热x的地方了,无论谁走到这里都再也不会觉得孤独寂寞。

    这里有抱着孩子的妇人,带着拐杖的老妪,满身油腻的厨子,满头刨花油香气的俏x头──-

    各式各样不同的人,都提着菜篮在他身旁挤来挤去,和卖菜的村妇、卖肉的屠夫为了一钱争得面红耳赤。

    空气充满了鱼肉的腥气、炸油条的油烟气、大白菜的泥土气,还有鸡鸭身上发出的那种说不出的骚臭气。

    突听前面一人直着嗓子吼道:买肉买肉,买新鲜的肉──

    这声音刚响起来,就被一阵惊呼打断了。

    接着,前面的人都惊呼向后退了回来,大人们一个个脸如死灰,孩子们更是哭得上气接不了下气。

    后面的人纷纷在问道:什么事?什么事这样大惊小怪的?

    从前面逃回来的人喘息着道:有人在卖肉。

    后面的人笑了道:这里至少有几十个人在卖肉,有什么害怕的?

    前面的人喘息着气道:但这人卖的肉却不同,他卖的是人肉。

    有这种怪事发生,谁还肯走呢?

    大汉皱了皱眉,分开人群走过去。

    他脸上也立刻变了颜色,看来竟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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