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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剑客无情剑》正文 第六十三章 断义

    阿飞道:“谁说的?”

    李寻欢道:“我说的,因为就算你能将她再找回来,也只有更痛苦,她迟早总有一天要毁了你……我绝不能眼看着你毁在这种女人上。”

    阿飞的本已握得很紧,李寻欢每说一句话,他就握得更紧一分。

    他指节已因用力而发白,脸色更苍白,双目却布满了红丝,正如一条条燃烧的火焰。

    李寻欢道:“现在你们分开,你固然难免痛苦一时,但你们若在一起,你却要痛苦一生,你别的事都看得很清楚,为什么这件事……”

    阿飞突然打断了他的话,一字字道:“你一直是我的朋友。”

    李寻欢道:“是。”

    阿飞道:“到现在为止,你还是我的朋友。”

    李寻欢道:“是,”

    阿飞道:“但以后却不是了!”

    李寻欢的面色惨变,道:“为什么?”

    阿飞道:“因为我可以忍受你侮辱我,却不能忍受你侮辱她。”

    李寻欢惨然道:“你认为我是在侮辱她?”

    阿飞道:“我一直忍受到现在,因为我们一直是朋友,但以后,你若再侮辱她一个字,这侮辱就得要用血来洗清!”

    他身子也因激动而颤抖,一字字接着道:“无论是你的血还是我的血,都得用血来洗清!”

    李寻欢仿佛骤然被人当胸打了一拳,踉跄后退,退到门边。

    他又在咳嗽,却没有声音,因为他的牙齿咬得很紧,嘴也闭得很紧。

    鲜血,又从他紧闭着的嘴角沁出。

    阿飞再也没有瞧他一眼,嘎声道:“现在我就去找她,无论如何也要找到她,我希望你莫要跟来,千万莫要跟来,否则你必将后悔终生!”

    说完了这句话,他就走了出去。

    头也不囤的走了出去!

    眼泪本是咸的。

    但有些泪却只能往肚里流,那就不但咸,而且苦。

    血,本也是咸的。

    但一个人的心若碎了,自心里滴出的血,就比泪更酸苦。

    李寻欢也不知道已咳了多久,衣袖己被染红。

    他的腰似已无法挺直。

    地上的脚印,是血染成的脚印。

    李寻欢忽然想起了门外那些零乱的脚印,他掌心立刻冰冷。

    阿飞一定能找到她。

    因为林仙儿一直会故意留下些线索,让他找到。他并不需要大多的线索,阿飞血液里天生就橡是有种跟踪的本能,甚至比野犬还灵敏,还直接。

    但追到了以后呢?

    阿飞势必要和吕风先一决生死一一林仙儿本就喜欢看男人为她拼命。

    想到这里,李寻欢掌心已沁出了冷汗。

    阿飞现在还不是吕凤先的对。

    能救阿飞命的人,只有李寻欢,可是……

    “你千万莫要跟来,否则就必将后悔终生!”

    阿飞说出的话,一向永无更改!

    何况,现在夜色更深,李寻欢又没有阿飞那种追踪的本能,就算想去追,也很少有会能追到。

    李寻欢挣扎着,站起,将铃铃的尸身抱上床,用床单覆盖。

    无论如何,他都要追去,他已下了决心。

    就算阿飞已不再将他当做朋友,但他依旧永远是阿飞的朋友,他的友情绝不会因任何事而更改。

    那也正如他的爱情一样,纵然海枯石烂,他的心永不会变。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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