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确信如此,直到现在……
陋巷,昨夜积雪。
积雪已溶,地上泥泞没足。墙角边当然也有些比较干燥的路,但李寻欢却情愿走在泥泞,他喜欢一脚踏入泥泞时那种软软的,暖暖的感觉。
这往往能令他心情松弛。
以前,他最憎恶泥泞,他情愿多绕个圈子也不愿走过一小段泥泞的路。
但现在,他才发觉泥泞也有泥泞的可爱之处──它默默的忍受着你的践踏,还是以它的潮湿和柔软来保护你的脚。
世上有些人岂非也正和泥泞一样?他们一直在忍受着别人的侮辱和轻蔑,但他们却从无怨言,从不反击……
这世上若没有泥泞,种籽又怎会发芽?树木又怎会生根?
他们不怨,不恨,就因为他们很了解自己的价值和贵重。
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抬起头。
墙是新近粉刷过的,孙驼子那小店的招牌却更残旧了。
从这里看,看不到墙里的人。
现在还是白天,当然也看不到墙里的灯。
“到了晚上,小楼上那盏孤灯是否还在?”
李寻欢忍不住又想起了他不愿想的事,这两年来,他总是坐在进门的那张桌子上等着那盏孤灯亮起。
孙驼子总是在一旁默默的陪着。他从不开口,从不问。
孙小红忽也长长叹了口气,幽幽道:“现在还没有到吃晚饭的时候,客人还不会上门,不知道二叔现在于什么?是不是又在赫桌子?”
孙驼子井没有在抹桌子。
油永远再也不能抹桌子了!
桌子上有只。
里还抓着块抹布,抓得很紧。
小店的门本是关着的,敲门,没有回应,呼唤,也没有回应。
孙小组比李寻欢更急,撞开门,就瞧见了这只。
一只已被齐腕砍了下来的。
孙小红一惊,冲过去,怔在桌子旁。
那正是李寻欢两年来每天都在上面喝酒的桌子。
李寻欢的脸色也已发育,他认得这只,他比孙小组更熟悉,两年来,这只已不知为他倒过多少次酒。
他狂醉的时候,扶他回房去的就是这只。
他生病的时候,伺候他汤药的也正是这只。
现在,这只已变成了块干瘪了的死肉,血已凝结,筋已收缩,指紧紧的抓着这块抹布,就像是在抓着自己的生命。
他是不是正在抹桌子的时候被人砍断这只的?
桌子擦得很光,很干净。
他在抹这张桌子的时候,心里是不是在想着李寻欢?
李寻欢忽然觉得胸一阵绞痛。
孙小红目的眼泪开始向外流,一字字道:“你知道这只是谁的?”
李寻欢沉重的点了点头。
孙小红嘎声道:“他的人呢……他的人呢?……”
她忽然冲了出去。
没有人,小店里一个人都没有。
孙小红再奔回来,李寻欢还是站在桌子前,瞬也不瞬的盯着这只。
死黑的,四根指都已嵌入抹布里,只有一根食指向前伸出,僵硬得就像是一节蜡,笔直指着前面的窗户。
窗户是开着的。
李寻欢抬起头,盯着这扇窗户。
孙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