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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剑客无情剑》正文 第八十七章 重生
    ()  阿飞沉默了半响,缓缓道:“无论用什么样的剑也不能对付上官金虹。”

    孙小红想了想,道:“那么……要用什么才能对付他?”

    阿飞没有回答这句话。

    他知道要用什么对付上官金虹,可是他说不出。

    世上本就有很多事都是说不出的。

    孙小红轻轻叹了口气,道:“除了上官金虹外,你也许还要对付很多人。”

    阿飞道:“我只问你,上官金虹是不是已回到了这里?”

    孙小红道:“我想决不会错。”

    阿飞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他在这地方无论做什么,都绝不会有人看到。”

    阿飞道:“能杀李寻欢,并不丢人,他为什么不愿被人看到?”

    孙小红又叹息一声,道:“一个人在做他喜欢做的事时,往往都不愿被人看到。”

    阿飞道:“我不懂。”

    孙小红道:“你最喜欢吃什么?”

    阿飞道:“什么都喜欢。”

    孙小红道:“我最喜欢吃核桃,每次吃核桃的时候,我都觉得是种享受,尤其是冬天的晚上,一个人躲在背窝偷偷的吃。”

    她笑了笑,道:“但若有许多人在旁边眼睁睁的瞧着我吃,那就不是享受了。”

    阿飞沉咛,道:“你认为上官金虹将杀他当作享受?”

    孙小红叹道:“所以我才能确定上官金虹绝不会很快的杀了他。”

    阿飞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假如我只有一个核桃,我一定回留着慢慢的吃,吃得越慢,我享受的时候越长,吃完的时候,我总会觉得有点难受。”

    其实那种感觉并不是难受,而是空虚。

    只不过“空虚”这两字她也说不出。

    她接着又道:“在上官金虹眼,这世上唯一的敌人就是李寻欢,杀了李寻欢,他一定也会有我吃完核桃那种感觉,而且一定比我更难受得多。”

    阿飞慢慢的将剑插入腰带,突然笑了笑,道:“我杀了他决不会觉得难受。”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他已大步走了出去。

    他走得并不太快,因为他要准备──对付上官金虹那样的人,当然一定要先作准备。

    走路的时候他往往会觉得四肢渐渐协调,紧张渐渐松弛,这正是种最好的准备。

    他终于走上台阶,走进门。

    突然间,人已出现──十八个黄衣人。

    这正是金钱帮总舵所在地的守衙,当然也就是金钱帮的精锐。

    阿飞长长吸了口气,道:“我虽不愿杀人,也不愿有人挡我的路。”

    一人冷笑,道:“我认得你,挡了你的路能怎样?”

    阿飞道:“就得死!”

    那人大笑:“你连狗都杀不死。”

    阿飞道:“我不杀狗,你不是狗!”

    没有剑光,竹剑没有光。

    但竹剑也能杀人──在阿飞就能杀人。

    那人还没有笑完,咽喉已被刺穿。

    现在竹剑有了光。

    血光!

    判官笔,双钩,九环刀,五件兵刃带着风声击向阿飞!

    两柄锐利的刀去削他里的剑。

    孙小红在担心,她知道阿飞与人交的经验并不多,纵然和人交,也大都是一对一,很少被人夹击围攻。

    他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已够快,但若对付这么多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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