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柯南道尔创造“福尔摩斯”,无论哪一个行业,如果要使用“包洛特”和“福尔摩斯”的名字,都一定要经过作者本人或是作者亲属、后代同意,而且要付给他们相当庞大的一笔数目作为权利金,无论哪一种行业都不能例外。
伊恩佛来明创造的“〇〇”,更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无论哪一行要用“〇〇詹姆斯庞德”作为宣传号召,都要经过作者的同意,“史康纳利”和“罗杰摩尔”是无权做主的,因为他们只不过是饰演这一个角色的演员而已。
楚留香呢?
我笑了。
我只有笑笑,讲起来我可以打官司,而且我可以说我是绝对可以受到法律保障的。
可是我只有笑笑,因为自古以来国的人是不喜欢打官司的,打官司太麻烦,太不好玩,肥肥和秋仔却又是那么好玩的人。
除了笑笑,还能怎么样?
可是在一个有法治,有化的地方,这个问题还是应该提出来让大家来对准眼睛看一下的。
用眼睛对准来看一下的意思,换句话来说,也就是希望有关这种事件的各方面也应该用一种非常“明”的态度,来“正视”这种问题。
我相信这一定也是千千万万辛苦创作的朋友,所希望的有关方面正视的问题。
结论
江湖关于楚留香的传说很多,有的传说甚至已接近神话。有人说他,“驻颜有术已长生不老”,有人说他“化身千万,能飞天遁地”。
只有一件事,是大家公认的。
如果楚留香要在今天晚上偷光你的裤子,那么明天早上你大概就再也找不到一寸可以穿在你腿上的绸缎丝棉皮毛布料了。他甚至可能连一张不透光的纸都找不到。
甚至有很多人相信,他能够在你不知不觉间,偷掉你的脑袋。
最妙的是他不偷裤子和脑袋,只偷天下大多数人都希望去偷的东西,比如说,奸佞的坏心,盗匪的恶胆,这些都是他要偷的。
这种“偷”是一种“偷”?还是一种艺术?
现在我又要写楚留香了,写的是“楚留香新传”,因为他这一生实在是充满了传奇性,不可不写,也不能不写。
他无论走到哪里都会遇到一些非常不平凡的人,发生一些非常不平凡的故事,只要有关他的故事,就一定会充满了一些非常不平凡的兴奋和刺激。
在“楚留香新传”,我准备再写有关他的四个故事。
四个故事都是全新的,而且完全独立。
我要写的这四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我相信大概是大家都想不到的故事,而且是会让大家都大吃一惊的。因为这个故事在一开始时,楚留香就已经是个死人。
能够让大家都大吃一惊,岂非正是一个作家的最大目的之一。
所以这个故事我想不写都不行。
所以现在我就要推出“楚留香新传”的第一个故事——午夜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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