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那人是公主的情人,有的说只是公主的朋友,反正是那个神秘的东方人。上次那人来时,他曾远远地看过一眼,感觉也很一般,怎么就配得上公庄殿下呢?
但这架强弩很强,真的很强!只有强弩在手,才会让特鲁宾敢于在这混乱地带做一名游猎。“那人能造出这么好的弩,或许真的有些本事吧。”
木头房子里的人出来了,这个房子也许是个酒馆,那三个魔族士兵进去喝了一杯。特鲁滨轻轻调整着瞄具,套住了最前面的那个士兵。
弩箭带着一道乌光,像道黑色的闪电转眼即至,前面那名魔族士兵根本什么也没有意识到,弩箭便强横地敲开了他的颅骨,使得他瞬间倒地变成一具尸体。
两千一百步。对这个射击距离,特鲁宾特别满意。有这么远的距离,在魔族士兵冲到他跟前以前,他可以从容地射击十次,即便是十次也没杀死这三名魔族士兵,他还有一柄弯刀。
别忘了身为游猎,近战格斗也同样强大。而魔族士兵气喘吁吁地冲过二千一百步,又怎会是游猎的对手?
如果他们没有选择进攻,而是转身逃跑。那就最为简单不过,他完全可以吊在他们后面,一箭一箭把他们全部射死,简单得如同吃饭喝水。
“还有两个!”特鲁宾心里默默计算着,不出意外,十息之间就会结束战斗。
然后,他就可以过去割下他们的耳朵,带回营去作为他战功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