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见秋生刚才看见孩子的脚上没有鞋,是一层缠上去的布条。脚面上是灰色,脚板是黑色。脚趾那里夹杂一些褐色,不知是谁的血,干在了上面。
他有些出神。
其实他本来是没想养这个孩子的。因为他又胆小又无能又害怕责任,也不敢再轻易地把一个孩子的依赖放上自己的肩膀。
他最多敢于和那些与家人失散的孩子走一段路,送他们回家,然后转身离开。
找不到家的孩子其实很少。
久见秋生来到这个世界,从一无所有到现在还是一无所有,已经度过了五年。
他从像个死尸一样蜷缩在某个土地庙的角落里,到现在到处赚钱,像一个普通人一样庸庸碌碌地活着,也不过就是一个月的事。
……有时真是不知道是否应该庆幸,他的身体不会因困饿而死。不会因困饿而死,就算是什么都不做地坐在什么地方,一直睁着眼睛看着天空也无所谓。但是,如果一直不在太阳升起的时候进食,不在月亮升起的时候睡觉,总感觉自己好像不再是人的一员了。
那样走在人群中,会有种可怕的孤独感。久见秋生一直知道自己只是一个精神脆弱的烂人,符合人的基本特质——群居动物。
只不过他是一只残疾的野羊,所以终究总是在离牧人养的羊群不近不远的地方徘徊而已。
他在发现自己的身体尝不到味道之后就不再热衷于吃糖了。
他把自述无处可去的孩子送到警察局里,让光荣的人民警察们调查他们的户籍,把他们送回他们的亲人手里。有的孩子父母双亡,那就送到叔叔伯伯那里。
吃点苦也没什么,总会长大的。
还有一种孩子就和他自己一样,一无所有,漂泊人间。
于是他就收留一下他们,给他们起一个新的名字——阿一,阿二,阿三……一直到阿六。
只不过他们都会很快跑掉,在临走前从他的身上偷一点什么走——像是衣服,钱,或者一些奇怪的东西。
有一个金色头发的孩子在一个夜里悄悄地走掉了,他在走的时候,从怀里抽出了一把折叠刀。
那是很凶悍的一个孩子,过早地参与打架给他的身体留了很多伤口。
他是阿五。
秋生曾经和阿五笑着说过大概类似于“伤疤是男人的勋章”这样的话,在路边某个灯光昏黄的小面馆里。
那张桌子上面有很多油渍,金发的孩子坐在他对面,像是一头小野猪一样大口大口地把面扒拉进嘴中。面汤溅到他脸上的伤口里,秋生看着就觉得很疼。
那个夜里金发的阿五拿出刀——悄悄切下了秋生的一缕黑色长发。
那时秋生的头发已经长得很长了。毕竟,曾经有一个浅蓝色头发的孩子很好奇:“秋生大人的头发真的好短啊,我还以为神的头发都像是画里一样很长呢。”
那就像画里一样好了——尽管穿上了奇怪的衬衫和裤子,不过头发长了,可以系在一起了。
今天他要送阿六去他的养父母家。
阿六就不再是阿六了。他会有自己的名字,自己的新的人生。
那也是很好的一件事。
他们这种没有脚的鸟儿,要不然就一直在风雨中跌跌撞撞地飞,要不然就得到一双别人赠送的木头脚。
秋生一直知道自己是一个遇见幸福都会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的胆小鬼,但是今天,他竟然忽然想试着把这个孩子养大了。
到底是为什么呢?
他自己也有些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