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舒爽的感觉,好似他已经是翻身做主、功成名就的一方人物。
就如同那位惹人嫉恨的卫家主一般,坐最好的车,享最美的人,身家丰厚,地位非凡,高高在上地俯视人间,看一些落魄子像是在看小丑,丝毫不入眼。
或许是骤然放松之后发泄的太爽了,孙正衍大意之下一不小心就着了道。
疯狂过大半夜后他没能走出来,然后翌日一早在一个小雏鸡的床上被发现,后者已然被他夺去了清白身子,正含羞带怯地求他往后怜惜。
看那意思,小雏鸡于他,显然是想跟他回家的。
但是孙正衍没那个念头啊,只想拔掉无情翻脸不认人。
虽说昨晚他和小雏鸡跳舞跳的很欢乐,睡的时候青涩果子的滋味也不错,但她年龄也太小了点,才将将十岁而已。
他若是真将她带回家去,会让外人怎么看他?
钱家那边的关系还想不想要了?
所以人肯定是不能带走的。
而且别以为昨晚他没多少感觉就不知道个中的蹊跷,当时有那么多花一样年纪的美人佳丽在场,若不是有人算计他,他怎么会舍去那些娇花不要,最后上了一个小雏鸡的床呢。
孙正衍不是傻子,怎会不明白其中的道道。
但他也不会承认自己着了道就是,全因为自身魅力太大,惹得小小年纪的花骨朵都心向往之,渴望同他缠绵一回,所以才有了现下这么一桩破事儿。
眼下虽说因此有了点麻烦,但也不算是大事,孙正衍不认为自己摆平不了。
不过是一个夜总会的小小雏鸡罢了,花点钱就能封嘴。
但这次他失算了,人家小雏鸡想要的不仅仅是钱,还有他这个人。
他也不想想,能在一众饿狼口中夺食的人会只是简单的小雏鸡么,人家真实的身份可是有一大堆兄弟干哥哥的帮派小姐!
虽然那帮派只是一群无赖混混组成的末流组织,但防不住人家有那么点人,且不要脸,睁眼说瞎话,道他们大小姐不是夜总会里随便让人碰的玩意,而是有家有户的姑娘,没得让人白白占便宜的道理。
有人撑腰,小雏鸡又辛苦谋划一场,还把清白身子堵上了,没个收获怎么成。
睡了她还不负责?太天真,兄弟干哥哥都出来主持公道哇!
然后,吃干抹净后准备拍拍屁股走人的孙正衍就被一群黑社会堵住狠揍了一顿,教他做人的同时,顺便让他签了一份限日娶小雏鸡的契书。
孙正衍若是不想身败名裂、前途尽毁,只能吃瘪地按照对方的要求娶小雏鸡,不然江城这片地方,他是别想混了。
也许是没把女人当回事,也许是小雏鸡太合胃口,反正孙公子最后甘愿吃下了这个哑巴亏,被一群人压着简单地拜了堂娶了妻,还让当日拉他去夜总会的那几个狐朋狗友做了婚礼见证人。
到此,小雏鸡如愿以偿地登堂入室,终于松了口软了身,转换态度将新婚丈夫哄得五迷三道,揭过夜总会那一茬。
而那些兄弟干哥哥之类也都成了他们自己人。
这么一来,孙正衍算是同样花了点钱,但家里不仅多了个小美人胚子,手下还多了一群手下使唤,外加一笔嫁妆解了燃眉之急,自觉得益不少,对于小雏鸡等人明推暗就地渐渐没了排斥。
只是他又不是没见识的蠢人,小雏鸡那方再好,又怎么能比得上钱家呢。
由于还惦记着钱家权势,所以孙正衍在小雏鸡一事上留了个心眼,虽是被迫签了婚书,但他却没去政府备案,看似在娶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