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念敲下最后一个字,打上完结的标签,将手从键盘上移开,身体后仰,顺手抓过桌上响得欢快的手机,放在耳边,薄唇微翘,吐出轻笑声。
“念念,你要眼红死我啊,三千万你竟然卖了三千万”
说话的人是沈念的闺蜜,文巧,同她一起在网站上写文,都有七八年的经历。不同的是,沈念近三年一飞冲天,跃上大神宝座,而文巧还未等来她的大红时代,现在只是个小神。
“之前就说了,要给你一个惊喜的。”沈念从座位上起身,伸出手揉了揉酸痛的脖颈。
文巧哼了两声“如果是我卖了三千万,那还算得上是惊喜。”
“咱俩谁跟谁,有我肉吃,自然少不了你的。想要什么大礼,随便说。”沈念说完,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嗯”文巧犹犹豫豫了半天,突然道,“我听说班长想组一个局,把高中那帮同学弄到一起聚聚。”
“巧儿啊。”沈念喝完水,慢悠悠说了一句,“你知道我的,我不喜欢参加这种聚会。”
“我知道。”文巧点头,“本来我也不想去的,可是我听说,孙嘉树也会去。”
沈念
孙嘉树这三个字,她听太多遍了。
从高一开始,文巧就暗恋孙嘉树不可自拔。一直到现在,这份心思还没断干净。一听说有他的消息,那份少女心又死灰复燃了。
闺蜜有这要求,当然得应。
不去也得去。
沈念从衣柜里挑了一条十分保守的长裙,简单化了个妆容。
同学聚会嘛,她得是绿叶,闺蜜才能是红花。
开着她的小敞篷,沈念载着文巧到了酒店门口。
一群人在饭桌上侃侃而谈。
逢人敬酒时,沈念便喝上几口,其余只是笑笑,并不多话。
这种场合,她向来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你们吹你们的,我当真算我输。
不料,饭局之后,班长又拉着大家一起去酒吧。
看文巧的模样,她与孙嘉树正相谈甚欢,岂会中途离席。
一群人都喝了酒,索性叫了几辆出租车前往酒吧。
沈念酒量不如文巧,酒桌上几杯下肚之后,到了酒吧,又喝了点,便有些晕乎乎的。
她见文巧与孙嘉树聊得正酣,便独自走去洗手间醒醒酒。
站在洗手池前,沈念用冷水浇了几把脸,刺激得头疼。
缓了几分后,她转身开了一扇门,解决了一下。
再出来时,竟有一瞬的天翻地覆之感。
沈念按了按太阳穴,只当是喝多了。
却没有注意,洗手池的大镜子上,她整个人完全变了一副模样。
走出洗手间后,沈念的脑袋又沉了几分,眼皮直打架,步子也走不稳了。
她强撑了两秒。
终于还是向地上倒去。
沈念不知道的是,她这一倒,竟没有栽倒在地,反而倒入了一个男人的怀里。
男人敛起眼眸,鼻尖窜入一大股酒气。
他轻松站起身,把女人抱起来,走进卧室,放在床上,盖好了被子便准备离开。
刚一偏头,却被女人勾住脖子。
沈念醉了酒,身体发热,好不容易碰到了冰凉的物体,不肯轻易松手。
她将手臂往下压了压,唇上忽然一凉。
这份冰凉,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