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 作为首富家的omega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这个话题,不少“热心网友”现身分享自己成功嫁入豪门,成为人生赢家的开挂经历,半夜十二点这个话题直接被顶到了微博头条,热度居高不下,连一觉睡到自然醒的原一都收到了邀请链接。
原一睡眼惺忪,半靠在床上,他伸手挠了挠头发,原一的发色是漂亮的暗金色,手指波动间,宛如暗夜流光闪烁,只后脑上的一缕呆毛依旧瞩目。
一颗小树苗:“谢邀,抱起来很舒服,另外他的信息素很好闻,和他在一起我能多吃两碗饭。”
这个问题下有上千个回答,原一的答案既不浪漫也不写实,很快被淹没在了一票高赞回答之下,连嘲讽的眼神都没有。
好惨一男的!
不过当事小o完全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原一丢掉手机,愉快的在床上把自己摆成一个大字型,伸了个懒腰,不用上班的感觉真好,今天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
他躺在床上,修长的手指在小腹上转圈圈,脑中继续构思自己的新坑,这个坑是没穿越之前原一就打算写的。
他最近很迷恋霍去病,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1
一生四战,四战四捷,收复河西,列阵祁连,饮马瀚海,封狼居胥。
他的出现改变了王朝的命运——北方桀骜残暴的暴君终于低下了头颅,故土回归,北方边境的农人们终于不用担心地里的粮食,和家里的女眷,终于可以守着火炉熬过漫漫冬日,然后,在下一个春天,生命生根发芽。
那个二十岁的,一身戎装,神采飞扬的少年将军,带着“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誓言,带着封狼居胥的无上容光,伫立在细雨蒙蒙的长安城头。
史书就此定格在这一刻。
出身王族的贵胄公子;神采飞扬保家卫国的少年将军;天生战神的杀伐果断和傲气;数千年的烟海浩瀚,让历史深处的霍去病更加传奇。
这样自带侠肝义胆和家国精神的人物,原一很早就心痒,只是担心自己水平不够,写出来的不满意。
如今有足够的时间,原一这只颜狗终于暗搓搓的把魔爪伸向了历史深处的将军。
原一最后选择以霍去病为原型,塑造王朝的众生相,这一次,他想刻画一个乌托邦的王朝,这里有开明的政治,英睿的主君,有无双国士,有侠肝义胆,还有小人物的家长里短和生活的烟火气。
只是想着原一就忍不住暗搓搓的激动,他从没写过这类的题材,能挑战自我,突破自我本身就是一件兴奋的事。
不过这样的题材同时注定这本小说的主旋律正剧风浓厚,扑街概率急速上升。根据原一观察的经验,这个世界的读者们似乎更偏爱于言情类的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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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干就干,原一兴奋的掏出笔记本,撸着袖子做起了背景设定。
他给自己的新坑命名为《帝国的黎明》,这是一个架空的帝国,中土大陆之上五国林立,战乱不断,内有外患之下,石国新王继位,立志扫除积弊,变法图强,一统中土。在这颗帝星周围,无数的星辰起起落落,来了又走,肝胆相照的兄弟,志同道合锐意进取的臣属,以及他的养子,那个带着帝国走向容光的少年将军——他的辛风。
写文就像炒菜,只有经过了漫长而细心的挑选和准备,才能享受接下来愉快的烹饪。
原一时而欢愉时而恼怒,在他第十三次推翻了辛风的服饰搭配之后,他选择去和宋庭辉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