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打开盒子的话,可以看见里面放的是一颗猫眼石的原石,非常罕见的金绿色,克拉不高,所以价格并不贵,但非常纯净,如果放在光源下的话,可以清晰看见宝石中间那狭窄的一道光线,就像猫的眼睛一样。国内不太好买原石,所以是找vincent帮忙弄到的。
是上次叶霄录音间隙,跟大家聊天,说他在娱乐圈呆了十多年,听过的真正的好声音不超过十个,每个都是一种类型的极致。像上一代的歌后林巧音,那声音就和玉石一样温润,毫无棱角。这一代歌后倪菁,唱了不少摇滚流行,华丽有爆发力,是红宝石……
卷毛好奇地插话问:“那林檎是什么呢?”
“林檎,猫眼石吧,他其实非常适合唱流行,再等两年吧,等他自己谈了恋爱,再来唱现代都市里的情歌,能把人的心都唱碎。”
林檎当时很认真地听了半天,还是没听懂,问聂决明:“什么是猫眼石啊?”
“一种宝石,很快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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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铮回北京那天,叶殊正在小汤山。
舒平送的莼菜和鸡头米,他给他父亲带了过去,叶殊很小的时候,叶凤至就带着他去了南方,在苏州的庭院里一住许多年,漫长的少年时光里,只有那个荒芜的院子作伴。
大概是因为夏天的缘故,叶殊最近睡得很不好,总是梦见小时候,梦见他站在那个后院里,夏日植物疯长,整条街没有一个人。醒来常是深夜,他一个人在家,整个房子一片黑暗,像漂浮在海上的孤岛。
叶凤至很安静,他坐在窗前,整天地沉默着,他不记得自己跟叶殊讲过莼菜的典故,也不再喜欢荷花,他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像没有灵魂的躯壳。
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上次陈少白讲他最近读的佛经故事,说有一个小国的王子,本来生活幸福,后来来了一个恶人,占领了他们的国家,王子家破人亡,一直在流浪,经过许多波折,终于有了自己的军队,决心回去报仇。但是当他带领军队回到故国时,却发现仇人早在许多年前就已经死去,自己的故国也被黄沙掩埋,路边的牧羊人甚至都不知道他是谁。
王子的军队在黄沙中驻扎了一夜,第二天天亮,所有人发现,王子坐在路边的一棵大树下,安静地去世了,他的身体化作了一尊石像,当地人尊称他为阿僧祗佛。
阿僧祗,是梵语中无尽时间的意思。其实对于人类来说,无尽的时间,也不过是一生罢了。
叶殊小时候也做过梦,希望有一天,自己能画得非常好,好到叶凤至终于愿意正眼看他一眼,小时候看过的那些主角用灵魂与魔鬼做交易的故事,他从不觉得可惜。
他也想找到那魔鬼。
他以前很爱叶凤至,像所有孩子爱自己的父母,崇拜他如同崇拜神祗。他也怕过叶凤至,一度怕到不敢问他要一份午餐钱。后来他甚至恨过叶凤至……
但时至今日,他才渐渐明白,原来最伤心的不是爱也不是恨,是不记得。
叶凤至疯了,这世上除了他自己,没人记得那个江南的小院子了,没人记得他人生的前十八年,他像小时候一样被抛弃在那里,和过去的时光一起被埋在那里。那些痛苦煎熬的少年时光,无声的痛哭和挣扎,都成了黄沙下的古城尸骸。
牧羊人来来去去,废墟上建起新城市,世界在往前走,一切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只有他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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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下起大雨,他开车到楼下,淋着雨上了楼。
电梯里是冰冷的金属色,他坐到自己楼层,走出来,楼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