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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字和他姐聊天,他甚至给萧鸣征看了霍戚庭和池微的合照,一点儿也没想起来上次自己胡说八道了些什么。

    “时间不早了。”萧鸣征咳嗽一声清清嗓子,“你要回学校吗,不想动的话住在这里也可以。”

    “还是要回去啦,住这里明天上课挺麻烦的,起码要早起来二十分钟吧。”池棠的目光落在手机上,他正在和池微一起选明天要穿的裙子,“你送我。”

    他用脚丫子轻轻踢了一下萧鸣征。

    萧鸣征一把扣住了他的脚踝,手中脚踝和想象中一样纤细,他骨架小,脚长得也秀气,温热光滑的皮肤让萧鸣征有一瞬间的心猿意马。

    他疑惑萧老板干嘛抓着他不放,结果抬头一看,发现在自己差点踢到别人的裆,他猛地一缩脚,“萧老板,我错了,不是故意的。”

    萧鸣征脑子有点儿发热,也不知道池棠在道什么歉,总之还是原谅他了,然后他鬼使神差的又问了一句,“所以,你要住下来吗?”

    他有一瞬间没有想到这句话里的所以从何而来,最后突然明白了,难道是因为自己踹了人?可是为什么踹了人就要住下来啊,原本都打算要去穿鞋了的说。

    “住吗?”萧鸣征又问,然后补充,“早上我送你,早餐也给你做好,绝对不会让你早起二十分钟的。”

    池棠皱起了眉头,萧鸣征的心跳到了嗓子眼儿上,他觉得池棠肯定是觉察到了什么,或者已经开始怀疑他了,结果这人皱着眉头思考了良久,突然被自己给感动了。

    他真的太好了有没有,萧老板肯定是没有其他玩得更好的朋友了,他一定是从来没有感受过朋友来家里串门并留下过夜的喜悦吧,他这么憧憬,自己就成全他好了。

    “好的,我留下来。”池棠的语气里充满了怜悯。

    萧鸣征被天降馅饼砸的头晕,根本没注意到他语气里微妙的情绪,他晕晕乎乎的去整理了客房,然后把自己窝进了沙发里。

    说起来萧鸣征这个人其实根本没有爱好,从小到大就没体会过乐趣这个东西,他什么都见过,也什么都不喜欢,在读书那漫长的二十年里,他唯一获得过的乐趣就是池棠,而这漫长的一生,池棠是他唯一的爱好。

    整个高三,除了刷题没有人见过萧鸣征做过其他的事情,倒不是因为他极端的喜欢学习,而是除此之外他根本不知道该做什么而已。

    成旭的爱好是逗来看萧鸣征的小学妹,王焕和李子烨闲的无聊就和他一起逗,因为面瘫的缘故,李子烨还得了个十分中二的外号叫冷漠的猎手,成旭和王焕因此起码嘲笑了李子烨一周,只有萧鸣征,他对此无动于衷。

    可想而知,当陈旭三个人接到萧鸣征让他们去逗初一的那个八爪鱼学弟时,他们三个是有多么的震惊。

    萧鸣征比任何人都震惊,因为他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乐趣,观察八爪鱼学弟实在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从那天起,他开始写日记,详细的记录了池棠吃了什么、做了什么、说了什么。他写的满心欢喜,又很为池棠忧虑,他害怕自己会对他做些什么,因为对他来说,池棠的吸引力有点过于大了。

    池棠在生物钟的催促下准时入睡了,但他睡的不是萧鸣征匆匆整理出来的那间客房,他睡的是主卧,萧鸣征借口客房还没有收拾到位把他骗进去睡的。

    因为怕他感冒,主卧的空调温度比较高,他被热的踹开了被子,一截白生生的小腿露在被子外面,萧鸣征盯着看了一会儿,摸出手机给拍了下来。

    二楼的尽头有一个上锁的房间,除了萧鸣征之外几乎没有人进去过,他拍了照片之后就去了那里,房间里有很多相框,一排一排整整齐齐的放在展览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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