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道不好走,不过穿梭在积雪皑皑的树林里是件很美妙的事情,里曼先生是经验到老的猎人,尼古拉斯在他的指点下在林间搜索猎物的足迹,他托着枪的姿势很妙,眯起左眼,他蓝色的右眼从准星里望出去,看着前方若隐若现的一只野兔。
里曼先生看着他,叹道:“你这个样子,简直跟你父亲如出一辙。”
尼古拉斯笑笑。
“打猎、赌博、女人,是他的三大爱好。不过你跟他不一样,我想他从来没想到过自己的儿子会写童话故事。”
“砰!”地一枪,姿势完美的尼古拉斯枪法实在奇烂,那只野兔受惊后一溜烟地消失了。
他摇摇头,用手绢擦了擦枪口的□□,“可惜我写小说的水准和打猎的水准一样,奇烂无比。有时候我觉得我这辈子大概是一事无成了。”
“你本来应该成为出色的国王,既然你放弃了这个机会,那不妨好好地当个作家。哦,也许成不了好作家,不过只要你喜欢写作,享受这个过程就好了。”
两个人一边低声交谈着,一边踩着积雪往前走,雪地里留下马靴的足印。
托马斯也穿着潇洒的猎装跟在后头,他手里牵着一只黑背,肩上扛着□□,嘴里吹着口哨,看起来很悠闲,跟在他身后的仆人已经第三次接过野兔,皮质的猎袋半鼓起来。
扎克利生于热带,不习惯欧洲山地的寒冷,他穿得像个球,羽绒服加上貂皮帽,活像一头德国棕熊,正深一脚牵一脚地跟在最后面,巴赛木敞开了羽绒服的衣襟,喘得比几只狗还要厉害。
里曼先生回头看了一眼后面的两个年轻人,问道:“其实我觉得托马斯跟你更相配,他的家庭背景和你类似,你们会有很多共同语言,如果生活在一起摩擦会少一点。”
“但是我喜欢扎克利。”
“哦,那是,这一条理由足以战胜所有优点。”
一老一少停下来,在一块石头跟前准备就餐,仆人立刻上前,打开折叠椅,搭起简易烤炉,点上木炭,支好支架,开始煮热牛奶,烤面包片。当他们开吃的时候,托马斯从远处向他们靠拢,他的猎袋里又多了一只野鸭子。而扎克利气喘吁吁地从山下爬上来,猎袋里一无所获。
“你们阿拉伯人不打猎吗?”托马斯嘲笑他。
“我们阿拉伯人只猎狮子。”扎克利嘴硬。
几个人在树下用餐,眼睛依然盯着四周,扎克利颇想表现一番,免得在尼古拉斯面前抬不起头来,不知道是不是烤面包片的香味吸引了猎物,一只灰毛动物在灌木丛里拱了拱。
扎克利马上扔下手里的面包,从折叠椅上跳了起来,他猫着腰靠近猎物,抬起□□瞄准,其他人都坐在那里不动,饶有兴致地准备看他枪法如何。
“砰!”地枪响后,灌木丛里发出野猪的嚎叫,那是一头壮硕的公猪,看起来足有400-500磅重。野猪蹬了蹬后蹄,冲着扎克利直直地冲过来准备报这一箭之仇。
“oh-my-god!”尼古拉斯大喊,“快跑!还傻站着干嘛?”
一语惊醒梦中人,扎克利丢下□□,回身猛跑,他慌不择路地跑了几十米,眼看野猪要追上他顶翻他,他急中生智,一下子蹿上前面的树,手脚并用地往上攀爬,居然爬了近两米高,蹲在一根粗壮的树杈上。野猪绕着树哼哧哼哧叫着,用它的獠牙不停地顶树桩。
“砰!”地又是一声巨响,尼古拉斯的□□冒出青烟。
野猪“呜噜”了一声,脑袋给开了瓢,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