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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重色
,他们只要聚在一起,就会讨论李言蹊那群人,经常说的话是如果以后谁嫁给李言蹊,真不知道是对方的幸运还是不幸,幸运是因为李言蹊家里有钱,嫁给他的话可以一辈子不愁吃穿,不幸的是,李言蹊这个人不思进取,没有一技之长,只会吃喝玩乐的他早晚有一天会把家里的财产败光,毕竟富二代跟二世祖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大概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陆瑾川在一旁默默地记下了这些话,他想,如果李言蹊喜欢玩,那就让他玩,他多学点,多努力点,如果长大以后有机会跟李言蹊在一起,那么就不用担心李言蹊会把家产败光,因为有他在。

    但后来李言蹊用自己的行动证明,就算没有他,李家也不用担心李言蹊会把家产败光,因为李言蹊经营的“尚慕”在l市可谓是风生水起,日新月异,可以见得李言蹊并不是真蠢,脑子反而很灵活,只是他懒得去思考问题罢了。

    不过如果哪天李言蹊想接管他父母的生意,那么他会在极大的程度上帮助李言蹊,因为管理一家大公司并不像管理一家会所那么简单。

    沉思过后,陆瑾川接到了郑钦文的来电。

    “陆瑾川,你小子真心,结了婚连我们这些兄弟都不要了,你说我入伍十年了,好不容易回来一次,你倒好,说不来就不来,都说兄弟如手足,女……爱人如衣服,重色轻友就是用来形容你这种人的,看来我们兄弟几个,在你面前真的是失宠了,我的心啊,我的肝啊,我真的好难受啊。”郑钦文在电话那头鬼哭狼嚎着,控诉着陆瑾川的种种不是,不知情的人还以为陆瑾川是个负心汉呢。

    “我没宠爱过你们,所以你不必觉得难受,说好了改天我做东就改天。”

    “那你带李言蹊一起来呗,都一起长大的,我也很久没见那小子了,不知道过了这么多年,他现在变成什么样了。”郑钦文收起了刚刚的油嘴滑舌,郑重其事地说道。

    陆瑾川一边将刚刚从超市买回来的菜拿进厨房,一边说道:“不了,他应该不喜欢跟我们呆在一块儿,等以后有机会再说吧,我这里还有些事情要忙,有什么话等过几天见了面再说。”

    “行吧,既然这样的话,那我也不打扰你了,祝你新婚快乐,我也去忙了。”说完,郑钦文也挂了电话。

    通话结束之后,陆瑾川开始着手准备午餐。

    陆瑾川并不清楚李言蹊喜欢吃什么,但因为对方怀孕的缘故,再结合李言蹊的胃口,所以买了些适合孕妇且开胃的食材回来,做一些开胃小菜给李言蹊吃。

    一个多小时之后,李言蹊已经醒了,且来到楼下找吃的,正好陆瑾川也把最后一盘菜放在餐桌上。

    陆瑾川看了一眼睡眼惺忪的李言蹊,忍不住笑道:“醒了?先去洗手吃点东西吧。”看看时间,都快两点钟了,早就过了午餐时间。

    李言蹊用手揉了揉眼睛,也不知道嘴里嘟囔着什么,然后转身往洗手间走去,出来的时候,一边走一边甩着那双湿淋淋的手,还一副很不耐烦的表情。

    李言蹊慢吞吞地走到饭厅,看着餐桌上那几道菜,预期的恶心感没有传来,这才放心地拉开椅子坐下,然后拿起筷子夹起一块小芋头送进嘴中,香糯的小芋头口感极好,李言蹊欣喜地又夹起了一块放在碗里,然后对坐在他对面的陆瑾川说道:“你点的那家外卖,味道还可以。”

    听到李言蹊这么说,陆瑾川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回答道:“这些都是我做的,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所以随便买了些食材回来,你看你喜欢吃什么就多吃一点,不喜欢的话就放着。”芋头是么?看来以后可以变着花样做给李言蹊吃。

    李言蹊看了陆瑾川一眼,又看了看碗里的芋头,突然没食欲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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