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燃尽后,直接就穿在了时与身上,他站在原地转了转,“大哥,好看吗?”
薄如蝉翼的罩衣被微风中吹动,掀起的袍角绣着白鹤展翅,在月光的照耀发出金银色的缕缕光芒,时宪早就想到时与穿上这身衣服会很好看,没想到会好看到这种地步,一举一动都牵着他的心神。
时宪点头,“好看。”
时与看到他又把三件套的西装和皮鞋扔在了火盆里,甚至都没忘了胸口别的那块丝巾,他还闷骚的给他挑了一块酒红色。
因为是烧给鬼的衣服,所以燃烧的极快,不到一分钟那套衣服就整齐的穿在了时与身上。
时与好歹是做过公司霸总的,一套西装还是能驾驭的了,丝毫没有被衣服抢去风头,哪怕是最挑人的白西装。
“这是从海外传来的衣服,我觉着不错,弄了一套给你。”时宪简单的说了一下衣服来历,丝毫没有邀功的意思。
时与摸着那细密的针脚,和用料及其考究的布料,笑了,“谢谢大哥。”
时宪嘴角浮起一个浅浅的微笑,“嗯。”
“大哥,你要不要给我再烧个理发师下来,这发型配不上这衣服。”时与把挡在额前的留海拔了拨。
时宪仔细看了看,“长得好看,怎么都好看。”
时与呲牙笑,“哥,你是不是说我好看了?”
时宪直接把他扯到怀里吻了下去。
时与配合的闭上眼,手勾上了他的脖子
要说全国现在谁最出名,肯定要算时宪一个,据说时宪从十九岁在学校毕业后就一直在打仗,而且战绩不菲。
时宪的爹原来是皇帝指派的知府,集白城虽不富裕,却也常年安逸,没有什么人争权夺利,他这个知府当得也算清闲。
后来朝堂变换,四周包围集白城的都宣布了独立,他为了自保,不被四周的人杀掉自然也跟着独立,好在当地还有些官兵,主动打仗夺地盘不行,守个城市还是可以的。
总比那些拉了一大群土匪抢山头的要强,如此几年过去,时宪横空出世,那些对集白城觊觎的军阀都让他打了回去,最近他还强势的打下了当梁。
当梁这个城市可是许多人眼中的肥肉,谁不想啃上一口,偏偏被时宪这么个毛头小子得了,那些可以当他爸爸的大帅可不是使着劲折腾吗,结果……呵……全是怎么来的怎么被打脸回去。
时宪看着往常跟他做对最狠的一个大帅发来的请帖,轻轻笑了笑,“给儿子娶妻,倒是一件喜事儿。”
时与探头看了看一眼请帖,“大哥,你要去吗?”
时宪:“去!”
“咦?等等……这娶的媳妇是我想的那个人吗?”时与盯着时宪看,眼里是他刻意露出的一丝愤怒。
时宪又仔细看了看请帖,“我不知道,应该不会是吧,重名的人很多。”
时与鼓着嘴,“是,重名的人挺多,那你不觉得这个名字挺特别吗?欧阳伊莲,能一次重四个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