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看他的脸,我简直无法相信,这个世界上居然有如此俊美的男子,而且这个男子此时此刻,还就在我面前。
“我…其实也不知道能不能站起来。”
“这样,我扶着你,你尝试一下站起来,如果不行,还得去校医院看看,要不然怕留下后遗症。”
就这样,我和辰宇完美地完成了肌肤相亲的大事,虽然隔着衣服,但我胸膛里面那颗躁动的心脏,早已跟着出窍的灵魂,随这个一身运动打扮的美貌男子而去,一去不复返。
之后,我的脚踝成功地发炎了,肿得跟个熟透的桃子似的,连走路都困难。
可我的心里却高兴地像只小鸟,因为我知道,我又可以名正言顺地撩我的男神了。
于是,我以走不了路为名,三番五次让辰宇来帮助我,不是扶我去医院,就是顺路一起去教学楼,总之,我有各种不着调的借口,而每一次,辰宇都欣然接受。
后来我才知道,根本不是我说谎的技能有多出类拔萃,而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如今,这个诺大的操场上,依然来来往往好多年轻的大学生,男男女女,就像我和辰宇过去一样,我不知道他们的心中正在盘算着怎样的故事,是否在某个春心荡漾的女大学生心里,正在筹划着如何搭讪刚刚跑过自己身边的帅气学长。
我只知道,越辰宇和潘林子又回来了。
“你看我这鞋,光进这儿我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对不起这地,你还让我跑步,你是想让我死吧!”
我把我脚上这双战靴12厘米高的细跟呈现在辰宇的眼前,希望他可以放过我这个八百年不运动,估摸着一运动必定散架的旷世奇懒。没想到他笑了笑,将自己脚下的皮鞋脱了下来,也示意我也如法炮制。
“你不是说真的吧?”
辰宇将手上的皮鞋举到我眼前晃了晃,“怎么?怕了?”
“怕?开玩笑吧!我是谁?明德大学操场一朵花,我能怕你?”
于是乎,我们两人无视身边无数双来自小鲜肉们诧异的眼神,在奇葩的道路上达成了和解,齐头并进,谁也不认怂,谁也不示弱。我这才意识到,为什么人们都那么怀念初恋,因为不管年龄有多大,不管经历过多少风吹雨打,跳过多少坑,搬过多少砖,初恋总能让你活回过去那个无所畏惧的傻逼模样,还自认为乐在其中。
百米冲刺之后,我和辰宇都累得喘着粗气,相视一笑。
辰宇突然过来拉着我的手,就像我当年在宿舍门口死皮赖脸地拉着他的手一样。
“我等这一天,等了太久,终于可以在你面前做回越辰宇了,林子,咱们当年并没有分手,所以在我心里,你依然是我的女朋友。”
“可我结过婚。”
“那又怎样?你还是你。”
“那你呢?还是当初那个辰宇么?”
辰宇拉着我的手,放慢脚步,沿着体育场红色的塑胶跑道往前走着。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还爱你,你还爱我,不就行了?”
辰宇还是那个辰宇,爱着潘林子的辰宇,可父母双亡后,异国他乡的艰难生活,一定在他的心里留下了抹不掉的印记,所以每次提起这个问题时,他的脸上都弥漫着一层厚重的忧郁。
“你的脸?”
“为了变成越念林,我不得不这么做。”
“可你为什么要变成越念林呢?”
“我要给我的父母报仇。”
“你也相信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