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很多,小二和掌柜的都忙个不停,毛毛和叶芷清在柜台边上等着。叶芷清注意到,这家食肆并不是很大,不过这会儿大概是饭点,客人有不少。
大约等了一刻钟左右,人少了不少。
掌柜的一枚枚数了二百二十个大钱给他们——食肆一次买三十斤,所以叶芷清稍稍给了点优惠。
“谢谢德叔。”毛毛接过钱乖巧地喊道。
掌柜的是个性情精明但是并不抠门的老人,见他这样讨喜,笑了下,伸手抓了把柜台上的花生给他,“明天再来。”
“好。”
姐弟两人收完账,就出了食肆。接着顺道去医馆,把药抓了后,然后和同村的人一起回了家。
这一路上,毛毛还是和以前一样安静,这让叶芷清都在怀疑自己是不是之前想多了。
然而,接下来的第二天第三天,中午叶芷清去食肆收钱,毛毛都会和掌柜的聊上几句。
等到稍微熟悉后,店里忙不过来的时候,他还会顺手帮忙送个酒什么的。
眼见着这小子和食肆掌柜的和小二熟悉起来,叶芷清在心里呵呵,她怀疑这小子在钓大鱼。
这天,两人和往常一样来到食肆,正在等着的时候,叶芷清听到角落里有人朝着掌柜的喊:“掌柜的,再来一斤酒。”
掌柜的正给人结账,还没说话,毛毛就已经主动上前道:“德叔我帮你。”
柜台旁边的酒缸里,一大勺就是一斤。毛毛舀了一大勺放进酒壶,送了过去。
叶芷清视线跟着他看过去,只见毛毛走到了一身穿青衣薄袄的中年人面前。
中年人和这食肆里的其他客人很不同,他有一把美髯,打理的油光水滑,头上扎着儒生巾,皮肤也不想寻常人那么粗糙,一看就是个养尊处优的读书人。
见到这人,叶芷清就知道,这人大概就是毛毛钓了几天的大鱼了。
将酒送到客人的面前,毛毛道:“客官,您的酒。”
客人取过酒壶,像是喟叹又像是自嘲,“山野乡村的劣酒喝的再多,到底还是没有京中的玉露春有滋味。”
毛毛一听,本来要走的步子停了下来,“客人您喝得这酒叫勺底黄,不叫劣酒。”
听这八九岁的孩子一本正经的解释,喝酒的客人觉得有些意思,他摸了把胡子,饶有兴味道:“那你是觉得这酒要比名酒更好?”
“我不知道什么名酒,但我爹说过,对于黄县人来说,勺儿黄就是最好的酒。或许我们去了外地,在喝着客人你说的玉露春的时候,也会说上一句再好的玉露春都比不过勺儿黄。”
客人听后,笑了起来,“你这孩子,倒是能说会道。”
这时掌柜以为是毛毛说什么话让客人不高兴了,连忙过来道歉道:“林先生,这孩子还小,不懂事,还请您勿要见怪。”
“无碍,童言童语这才有趣。”客人摆摆手道,继续喝起酒来。而掌柜的也顺势把毛毛给带走了。
“以后切不要再多言了。”走回柜台边时,掌柜的警告道。
“是。”毛毛乖巧应下。
午后,那位比称之为林先生的客人被家里的仆人接走,回到家中,他看着院子里已经光秃秃的柿子树,不由笑了起来。
他的夫人从屋里走出来,递给他一件斗篷,道:“相公想到何事,站在院中发笑。”
“今天遇到一个有趣的小童。”接着,他把他们两个的对话说了一遍,“这种山野地方,难得也有这种有灵气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