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书铭摆好碗筷,闻见徐昂身上残留的气味,眼底恍然,哦,一年四季处于发情期的人族。
他上下扫视徐昂一眼,在徐昂以为他发现什么羞得手脚无措地时候,慢悠悠地开口,“你眼光真好,这一身和你气质很搭。”
嗯,年轻了好几岁,跟个青葱的大学生似的。
闫书铭快速计算了下人族年纪,唔,徐昂不算幼崽,可以啃了。
徐昂松了口气,就说嘛,还是自己心里有鬼,所以才会疑神疑鬼。
徐昂故作镇定地转了一圈,道:“还行。”答完之后,鬼神使差地问了一句,“好看吗?”
问完后徐昂就想把这句话吞回去,可是懊悔无用,徐昂装作自己没问过的样子坐下,等待主人家开饭。
“好看,特别可爱。”
徐昂脸蓦地红了,啊啊啊啊,闫书铭为什么这么撩啊,你撩就去撩霍洵啊,撩我干嘛。
再撩,再撩我就吃了你。
徐昂心底怂胆壮了下,生出这么个胆大包天的念头,生出后自己都吓了一跳,忙心虚地瞧了闫书铭一眼,默不作声地吃早餐。
闫书铭熬的是粥,里边加了不少补气的药材,但是吃起来没多少药味,吃起来还不错。
徐昂不知道,自己吃的这一碗粥,价值难以用金钱衡量。所以,他吃得很欢,连吃了两碗,再准备吃第三碗时,闫书铭制止了,“再吃,你又要撑着肚子了。”
徐昂顿时响起昨晚的糗事,乖乖地放下碗,从侧门出去,在院子里走动消食。
他才不会撑着肚子呢。
散完步,两人继续昨天的试验。
徐昂抱着闫书铭刚换下来的睡衣,开始计时。
最后发现,贴身衣服能保徐昂六个小时不见鬼。
这是个好消息,六个小时足够久了,早上出门,中午回来换一个,晚上回来再换一个,这样一日三换,也不影响日常生活。
只是抱着衣服到底不雅,闫书铭对徐昂道,“我试试养玉。要是我贴身带着的玉石,也能护你六小时不见鬼,那就很方面了。”
徐昂激动地双目温润,两腮发红,他不断地点头,对闫书铭的猜测非常心动。
六小时啊,足够白天浪了。
他打电话给小张,让小张买玉坠,不拘什么玉,买上五个。
四六二十四,一天时间满了,一个备用,完美。
小张的效率很高,不到五点,他就把玉坠送了过来。
因为徐昂要得急,小张买的都是市面上的羊脂玉坠,质量不算顶级。徐昂见了也不灰心,顶级玉本就难求。
他把这些玉坠都吊到闫书铭脖子上,双手合十,虔诚祈祷,一定要起作用,一定要起作用。
闫书铭瞧得好笑,揉揉徐昂的头,道:“要到明天才能试验,你想去哪儿玩,我陪你去?”
闫书铭低头望了眼胸前的吊坠,感觉自己像个暴发户,什么都往身上带,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钱。不过暴发户带的大金链,自己带的是玉坠。
“大晚上的,不出去了。”嗯,晚上五点,也是晚上了。
这点徐昂很注意,晚上鬼出没,就算有闫书铭在身边,看到鬼他还是害怕啊。
难不成一直和他手拉手?这像什么样子。
徐昂拒绝了,闫书铭没再多说,顺手揉了一把头,徐昂发丝软,摸起来又顺又滑,让闫书铭爱不释手。
徐昂动了动,没拦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