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钧的心像是被针刺了一下,目光稍稍挪开,用不带多少感情的声音又重复了一遍:“想跟我出门透透气吗?”
向欢张大嘴:“真的可以吗?”他屏住了呼吸。
不是说,外面的世界妖孽横行,太过危险,最好待在这栋被下了结界的小楼里,才不容易出事。
鸿钧垂下眼帘,密密长长的睫毛遮住了他眼底的神色,只轻轻颔首:“有我在,你若不乱跑,应该没什么问题。”
“想,当然想!”向欢迫不及待道,眼睛迸射出异常亮的光,几乎让人挪不开眼。
向欢不是宅男,过去没事总喜欢出门逛逛,哪怕是一个人在公园里散散步,也会很开心。毕竟,对于穷人来说,这是最省钱的娱乐方式了。
见向欢欢呼雀跃的模样,鸿钧心头微滞,几次欲张口,到底什么也没说,只是转身,留下一句话:“给你五分钟,我在门口等你。”
不到三分钟,向欢已换好衣服,冲下楼。
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的刑天见状,直起身子,惊讶地问:“房东,你这是要出门?”
“对,师父答应我了!”向欢一边笑着一边换鞋。
“哦。”刑天又瘫了回去。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众人虽还不能完全弄清鸿钧的来历和身份,但已达成了共识:鸿钧很强,至少比他们要强。既然有鸿钧保护向欢,他当然也无需担心了。
“轰隆隆!”电视机里又传来炮火轰天的声音,刑天的表情变得狰狞,双目凸起,握紧拳头,口中低声道,“冲啊,干|死小鬼子!”
向欢的嘴角抽了抽:认识刑天以后,他终于相信那些抗|日神剧也是有真爱粉的。
向欢打开门,第一眼就看到依靠在门边的一身黑衣的鸿钧。
听到声响,鸿钧看了过来。当他看到向欢身上那件幼稚的米老鼠大红t恤时,眉心微锁,嘴角垮了垮。
鸿钧本就是有极高审美趣味的人,当了模特以后,对人界时下流行的风格也有了深入的了解,平时在家时还不觉得有什么,如今向欢一出门,他就发现向欢穿着上的不妥的。
向欢这件短袖还是他大一时在学校后街的地摊上用三件一百元的价格淘到的,虽然说尺寸太大又会褪色,但好在价格便宜,对于向欢而言,这就够了。这三件短袖一穿就是好几年,向欢也舍不得扔,就一直穿到了现在。
向欢见鸿钧神色有异,心头一惊,想说难不成是师父反悔不肯带他出门了?
正惴惴不安地想着,只听鸿钧开口了:“你——”
“我保证不乱走乖乖听话师父你就让我出去逛逛吧!”向欢抢在鸿钧开口前便做了一通保证,就差没有对天发誓以证清白了。
鸿钧:“……你的衣服太丑。”
“多谢师父……诶?衣服?”向欢低下头看了看胸前那张印得变形的米老鼠头像,一脸懵逼,“有那么难看吗?可我觉得还行吧……”
这么说着,他的眼睛忍不住往鸿钧身上看去:他穿得也很简单,黑色t恤加黑色九分裤,乍一看也没什么稀奇,但不同的是,衣裤剪裁都相当得体,服服帖帖裹着他均实的身体,衬得他是宽肩窄腰,肩背硬朗挺阔。
再看看自己身上宽大的完全看不出身材的红色短袖,向欢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与鸿钧的穿着好像是有点不太一样。
都说gay的审美水平比较高,这个定律在向欢身上是完全失效的。大概是从小穷惯了,他买衣服都是率先考虑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