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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今天欢欢成仙了吗?
该低头玩手机不看路,惹出了这样一桩大麻烦。”

    鸿钧:“……”台词被抢了。

    “手伸出来。”鸿钧低声道。

    向欢慢慢把手从背后伸到鸿钧面前,手心向下,有意将手腕内侧的伤痕藏起来。

    鸿钧眉头,拉过向欢的手,轻轻一翻,手腕内侧的伤口结成一层薄薄的黑红色的血痂。向欢本就比一般人白几度,这些天又很少接触阳光,更是养白了不少,衬托之下,那伤口更显得触目惊心。

    鸿钧眼底起了一层冷意,从喉咙里“哼”了一声,食指与中指合并,在距离他手腕不到一公分处轻轻一抹,那伤口开始自动愈合,几秒后,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连一点点伤疤都没留下。

    “好神奇!”向欢目不转睛地盯着手腕,发出一声惊叹。

    鸿钧的嘴角勾了勾,很快又放下,淡淡道:“好好修炼,将来也能学会的。”

    【好好学习,将来才能考个好初中高中大学。】

    外婆还在世的时候,经常同向欢说这句话。

    外婆这辈子吃了没文化的苦,因此最重视子女的教育,哪怕砸锅卖铁,也要供子女读书。

    想到外婆慈祥的面容,向欢的眼睛微微湿润了。

    “怎么?”鸿钧见向欢突然停下脚步,头低着,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对鸿钧而言很陌生的情绪。

    “没什么。”向欢回过神,勉强扯了扯嘴角,深吸一口气,把眼泪都给收了回去,“走吧。”

    他刚才,是在难过吗?看着向欢故作欢快的背影,鸿钧眉心微蹙,陷入沉思。

    向欢情绪不高,也没了继续逛的心思,决定回家。刚走到停车场,身后有人在叫向欢的名字。

    “向欢,果然是你!”一个相貌还算堂堂,只是些微有些发福的男人笑着朝向欢走来,满脸充满惊喜,“好久不见了,上回我结婚你怎么不来?”

    向欢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见大学时暗恋过的学长,不知为什么,他突然有些心虚,飞快地瞥了鸿钧一眼,挤出笑容:“袁学长,是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