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婆真会开玩笑,三十七都没找老婆,这说出去谁信啊?我看你家这房子有些年头了,新城还没开发之前,这老城区可不就是咱们市里最吃香的地方吗?光您家这层城里人的身份,就算是跛脚,也不怕找不到老婆啊!”
不管是在哪个年代,城里人的身份始终是比乡下人吃香的。
但凡是有点要出息的人,几乎都会逃离苦干农活的乡下到城里,为啥?当然是因为乡下没有城里经济发达!交通便利!
而且繁盛的城市生活会让一个人发现天翻地覆的改变,很多人的机遇都是从这里开始的。
特别是这个年代,很多人都是灰溜溜的从村子出来,然后光鲜亮丽的回村——原本是村子里比较贫穷的人家,但因为在城里待了几年,村姑直接变美妞,丑男直接变富商,到家不是盖房子就是大宴宾客,或者是排场娶妻嫁娶等等,前后对比如此明显,试问谁看了不会羡慕?
华国建国后,几乎住在城里的都吃上商品粮了。
要是家里在城里还有房子,逢管地段好不好,别说是跛脚,就算是瞎眼,只要想找,就不怕找不到好女人可以娶!
黄凤仙原来也不是城里人。
她娘家是个很穷的深山村,从村子出来到镇上,没个一天时间根本是不可能的。
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但她家那个村子实在贫瘠,要水没水,要山,还都是那种寸草不生的荒山,地块又少,一年到头耕种下来,家家户户想要吃饱饭都不可能。
她是家里的大姐。
底下有好几个弟弟妹妹。
老父早早去了,是寡母含辛茹苦的将他们姐妹弟弟几个养大。
所以黄凤仙自小就成熟懂事,十二三岁就跟着村子里的人出来打工了,后头为了让家里弟弟妹妹吃饱饭,她更是找了个耳聋的男人嫁了。
虽然起初心里很不甘,但过日子哪有那么多顺心的?
更何况自从有了城里人的身份,黄凤仙也占了不少便利,最直观的就表现在,原本她在大饭店洗碗只能拿一半的工资,但因为户口迁到了城里,所以工资直接就在原来的基础上翻倍了!
城里人这种势利眼很讽刺。
但讽刺又咋样?
形势就是这样,就算是这些年啥都是国有,但那个工厂招工,谁家不是先选了城里人,然后再找备选的乡下人?
短短的一瞬间,黄凤仙的脑海几乎闪烁了大半生。
虽然大家不知道她在想啥,但黄凤仙的说法众人都是极为认同的。
那老婆婆,也就是白彩花闻言也忍不住嘘唏
“话是这样说,但咱之前这不是没搬过来城里吗?”
白彩花想想之前的日子也忍不住心酸。
其实他们家这个房子之前也不是属于他们的。
是她男人大哥的房子。
孩子他大伯一辈子没成家,死了才将房子传下来的。
白彩花儿子从小就先天不足——跛脚。
收到城里这套房子,儿子都三十七了!
要是之前一直是城里的身份,就算是跛脚,也能早早就结婚生子了!
但关键是,当初他们母子二人还在乡下,乡人质朴,但精明的也不少,她儿子是个跛脚,长得又不好看,黑壮不说,还矮,至少但凡有个正常的父母亲,谁家都不会把自己的孩子嫁给这样一个有着半残疾的人。
后头搬来城里,他们母子二人的身份是城里人了,但到城里之后,儿子又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