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54
“解决个事情。”
“必须去?”
“是。”陆强说:“叫你的人别跟着。”
陆强没等回复,挂断通话。
捡起刚才抽剩那半截烟,点燃了又吸起来,手指划过她的肩头,留恋片刻,俯身在那位置落下一吻。
烟抽完,陆强往身上套衣服,眸里冷光凝聚,变了一个人。
他没回头看,狠心阖上身后的门,急步走出去。
他给根子打了通电话。
那边睡的正香,迷糊了一阵。
陆强说:“你半个小时后过来一趟,把卢茵送机场去。”
根子有些蒙:“哥,那你呢?”
“找陈胜。”
那边急了,一阵踢踢趿趿的声音:“不是说好送嫂子走以后再办他吗?”
陆强走出小区:“邱震那头儿有变。”
根子像是开了门,一连串下楼梯的声音:“强哥,你等我,我跟你一起去。”
陆强操了声,吼起来:“我他妈让你来接卢茵,听不懂人话?”
那边一顿:“可陈胜早有防范,你自己过去不安全,会没命的。”
他吸一口气,“王全志,老子告诉你,老子的命现在就在那屋里,卢茵交给你,她有什么闪失,兄弟没得做,老子剐了你。”
根子脚下磕绊,险些摔倒,忙道:“哥,你别着急,我这就过去。”
陆强脚步极快,在路边拦了辆车,报上地址。
根子说:“强哥,那你小心,我挂了。”
“等等。”
根子重新把手机贴回耳边。
陆强侧头看向窗外,顿了顿,手指抵住额头:“帮我给她带句话。”
卢茵从睡梦中惊醒,一头冷汗。伸手摸摸旁边,没有陆强的身影。
她穿上衣服,冲客厅里喊两声,没人应她。
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从枕头下翻出手机,没等拨打,响起敲门声。
她心落回一半,打开门,愣了愣,门口站着王全志,却不是陆强。
作者有话要说: 我有点魔怔了,早上五点半就醒了,然后在网上注册个号码,装了回陆强,咨询律师,哈哈哈。
然后解释下哈,陆强如果和警方合作,他同时犯了包庇罪。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从妨害司法的后果来看,符合下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1,因窝藏,包庇行为造成犯罪分子长期不能归案的;2,帮助犯罪分子逃往境外的;3,因窝藏,包庇行为至犯罪分子未能及时归案,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所以,陆强应属犯包庇罪情节严重的那种。然而他之前蹲了六年,这次的包庇罪看法官怎样量刑,如果包庇罪判七年,那么他还需要蹲一年,如果判五年,他就不需要再蹲了。
大家了解一下就行哈。
还有,改了一下这章的基调,看评论发现了问题,结局是he,所以也没必要写的那么沉痛,跟要写悲剧一样。
大家发现问题及时说哈,合理的话,我会好好改的。
然后我算了算,咋还有四章????????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