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曾家三兄弟凭着他们本就是女真后裔的身份,以及一身高超的武艺,在短短几年里就得到了金国君臣的重用。曾升留在兀术身边听用,而曾索则成了阿骨打的贴身护卫统领,至于最后一个曾涂则被吴乞买所看重,成了其手下一名将官,之前破上京时,也立下了不小的功勋。
跟在兀术身后的曾升在见到自己三哥时,只是略略点头致意,而兀术则随口问道:“我父皇呢?可在殿中吗?”
“皇上刚从后方一座殿宇里找到了好几箱子的财物,现在正于里头查看清点呢,四太子来的正是时候,应该能得到不少的赏赐。”曾索笑了一下后说道。
兀术听后也只是一笑,没有太放在心上。这些日子里,守在这里的将士总能从某个犄角旮旯里翻找到辽人留下的财物,他都已经习惯了。当下,就让曾升哈赤等部下留在殿外,自己则大步进了殿门,去见其父阿骨打。
殿内,十多根牛油蜡烛正自熊熊燃烧,把这殿宇照得是一片通明,阿骨打正满脸是笑的坐在地上,与几个亲信一道,分看着从一个个镶嵌着宝玉的箱子里取出来的东西。
那些更短也更锋利的宝刀早被他们丢到了一旁,现在让他们拿在手中一面把玩,一面称奇的,却是一只身体极薄,却足有一只手掌那么大的玉杯,几匹光滑如水,在火光里闪烁着耀眼光芒的锦缎。几个握惯了刀枪弓箭的大老粗把粗糙的手小心翼翼地抚摸在这些器物上,又是满脸的惊叹。
“这些东西真是夺天地之造化啊,与这些缎子比起来,我们身上穿的压根就只是皮毛了。”有个将领颇为丧气地拉了拉自己身上的衣裳,惊叹道。
“还有这杯子,也不知是怎么造出来的。想必拿它喝酒,一定滋味更美吧。”
就在阿骨打也连连点头表示赞同时,兀术却大步上前,说道:“这些东西固然看着美丽,却很不实用。各位,我们女真人喝酒就要喝个痛快,要是拿这么个杯子总要小心翼翼,捧了都怕碎了,那还喝什么酒?”
“倒也是,还是四太子更有见识些。”一个满脸横肉,从左眼到下巴处还有条深深刀疤的汉子哈哈笑着点头。
而阿骨打也不觉摇头笑了起来:“兀术你总是能说出这等被我们忽略掉的话,真不愧是我女真部族的雄鹰。对了,听说你昨日又在城外击破了一支辽军,喏,这匹绸缎就赏你了,这可是辽人宫里都少有的好东西啊。”说着手一抬,便把其中一匹缎子抛向自己的儿子。
完颜兀术很是随意地就将之接住,随后笑道:“多谢父皇赏赐,不过在我看来,这些缎子也算不得什么。”
“四太子这话是什么意思?”有人不解问道,就是阿骨打也皱眉看了过来。
“父皇,就我所知,辽人的这些缎子其实就来自南边的宋国,而放在宋过,这些在我们眼中很是华美,价值连城的锦缎就压根算不得什么了。他们的富贵人家中,一年四季穿的就是这样缎子所做的衣裳,至于他们的皇帝和大臣,穿的可比这个更好。他们喝酒用的瓷杯,也比这个玉杯更薄更透更轻,那才是真正的珍品,这些不过是宋人用来赚取辽人马匹和钱财的商品罢了。”
兀术的这一番话,顿时把几人都给说得一阵发傻,居然还有这等事情,他们竟是全然不知宋人能富贵到这般地步啊。但他们也知道兀术向来喜好汉人文化,想必他说的总不会有错。
“要真是如此,这次我们和宋人联手灭了辽国,好歹也是盟友,也该跟他们要些好东西,别的不说,我就喜欢这样的杯子,要来十个就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