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直冲着她来,几乎要把她淹没。
阿汀傻乎乎愣了一瞬。
旋即抽手摸耳朵,越摸越烫,分不清究竟是手烫还是耳朵烫。分明是他在说喜欢,结果更加慌乱不安的人变成她。
有种身份互换的滑稽感,尤其她还顶着一张泛着薄红的脸,温吞点头,“就是那个。”
“那时候说猫也喜欢舔我,其实是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就想办法躲掉了。”
她的掩耳盗铃很拙劣,他应该是看透了的。
阿汀悄悄看了他一眼,又飞快收了回来,“我应该知道你说的那个是什么意思,所以我……”
喜欢这两字像是碰不得的,她怂巴巴绕着走,用那个来代替。陆珣偏不肯,好整以暇道“我没说过这个那个,我只说了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
怎么又说了一次!!
耳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从耳垂红到耳尖,红得快要滴血。阿汀终于忍无可忍了,伸手盖住他的嘴巴,不让他再捣乱。
“你不要说话!”
她鼓了脸,严肃道“只能听我说!”
这下像只红了眼睛的兔子,小短腿跳来跳去,半干的头发七拱八翘。
红着脸皮一本正经的小姑娘很好逗,但认真生气起来,指不定要翻脸。那可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活该落得前功尽弃的下场了。
想到这里,陆珣就乖乖任她捂着,不说话了。
真是的。
被他一番折腾,乱七八糟的小心思淡了很多。阿汀叹了口气,从头再来“那天随便找理由敷衍过去了,对不起。但我回去之后,有认真想了很久。”
怎么说呢。
前世生来伴有心脏病,那时父母逃家私奔,正处于没钱又没精力的时间段。她来得太不是时候,还不健康,自然而然被丢弃在孤儿院门口,最初长成尖锐不亲人的模样。
就像他。
野生野长,有上顿没下顿的过日子,见到所谓的外公,只知道往桌子底下钻。白头发的外公要抱她,她不肯,又闹又嚷弄得老人家手忙脚乱,自个儿还两眼一闭,得送到医院去抢救。
那时候好多人劝外公,不要再管她了。外公左手一摆,回头照样乐呵呵面对她的抵抗。
一闹好多年,被断定活不过十五岁的那天,外公躲在外头泣不成声。她站在楼梯口,套着空空荡荡的病服,终于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大的任性,到处给人添麻烦。
后来就开始学着懂事了。
乖乖听医生的话,乖乖听外公的话。不能上学,不能乱跑乱跑,得定期定时去医院检查,得一日三餐规矩喝药。
越是接近十五岁,越是温顺挑不出毛病。
本来想安安静静离开,没想到外公走在前头,她一朝回到三十多年前,在陌生的时代陌生的村庄里继续生活。
占了别人的身体就有够过分了,不该让他们担心,更不该让他们失望。因而在父母面前努力做着好孩子,在老师面前下意识做着好学生。阿汀的生活,就是以‘不给人添麻烦’为目标的。
只有在一本日记前,一只动物一颗石头,甚至是一片叶子 ——— 在那种对她没有任何责任,没有特定期望的东西面前,才能够稍微的放松,恢复成原本的模样。
没有贬低的意思,但曾经的陆珣,就是那样的存在。日记,石头,叶子,他比它们更加孤伶,完全不在乎她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