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哥!也会怂!怂!不敢有意见!
龙哥叹了口气道:“老不死的光精灵以利亚,精灵族的大祭司,天选之子的迎接者,勉强算是我教父。”
龙哥顿了一下:“我以前试了好多好多次,实在是打不过他。”
我:“……”
是我菜了。
他是天选之子的迎接者!你他妈的还敢跟他打架!
这不是在作死的边缘试探,这是纵身一跃啊!
我还没从震惊中缓过神来,耳边响起一个揶揄的声音,龙哥明显打了个哆嗦。
“哈伦,我不觉得这是对教父应有的态度。”
我回头,看见以利亚交叠着两条腿坐在空中,双手交叠放在膝头。
这是我见过最漂亮的男人。
他的头发应该是柔和的白色,微微发光,长长的垂在身后,耳后别着金色的枝叶。
他有一双淡金色的瞳眸,没有龙族金瞳那种张扬的尊贵和攻击性,也没有精灵王族淡黄瞳眸那种冷淡和轻蔑,当他望向我的时候,我只感到了爱怜和光明。
这是很奇怪的感觉,饶是我对大陆了解不多,我也知道能通过眼神影响情感的人是多么逆天的存在。
更何况他拥有法杖。
以利亚右手边漂浮着一根法杖,由翠绿的枝桠交缠而成,顶部组成一个镂空的球,里面有一个发光的圆球。
法杖要比魔杖高级得多。
魔杖一般是魔法师用来精准魔法施加对象的工具,好的魔杖甚至可以增加魔力,但法杖只有比肩神明的人才能拥有。
人类还有贤者的时候,大贤者拥有一根海精灵赠予的、海水和鲸鱼骨制成法杖。
大贤者死了以后,人类联盟一直没找着他转世在哪儿,法杖闹脾气闹到现在,在贤者圣殿混吃等死,没人拿得起来。
天族的三位神圣阶级的天使共同拥有一根风云和光羽做成的法杖。
听说那是最漂亮的法杖,但是云上之国的宝贝儿们一睡就是几千年,还得赖个几百年的床啥的,那法杖跟没有一样。
据说更久远的时光之前,龙族和巨人族共同守护这世上绝无仅有的铁法杖。
烈焰与熔岩、寒冰与长风,融入坠落的陨铁中,制成了来自堕落星子的铁法杖。
不过那根法杖是天选之子用的,说是“末日旷野”的时候被天选之子——大陆最强作天作地粉碎机——粉碎了。
粉身碎骨,史上最惨法杖,当之无愧。
听塞缪尔说,目前仅存的法杖,就是精灵族守护的森林与星辰法杖,代表了生命与时间。
法杖界的独苗苗。
这东西就是绝对的力量,好多族都想要。
谁不想要宝贝呢?
我不自觉的看着那根法杖,莫名其妙的说道:“它在说话。”
以利亚笑了,拿起法杖碰了下我额头,轻声道:“作为森林与星辰的一丝微尘,斗胆代表森林与星辰,问候你早安。”
我一时有些慌张,这个问候实在是太重了,受不起受不起。
“没事。”龙哥依旧在我怀里蹭来蹭去,“他说话就这德行,其实他就想借着法杖问你早安。”
我:“……”
大佬就是会玩。
……甘拜下风。
“不用担心格蕾丝,王送她回格洛里安那里了。”以利亚笑着用法杖点了点龙哥,又笑着点了点我,还把我的锤子放回桌子。
他笑:“王追了格洛里